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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施工现场混凝土工程实行举牌验证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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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对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建立质量标识制度的要求,我厅制定出台《关于施工现场混凝土工程实行举牌验证制度的通知》(赣建字〔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强化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推进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证,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也是维护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2020年9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印发《江西省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遏制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生,促进我省工程质量品质不断提升”。为规范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行为,做到质量管理责任可追溯,对“预拌混凝土进场和混凝土试件制样、养护、送检”等四个关键环节(以下简称四个关键环节),实施举牌验证具有必要性。

二、文件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2.《关于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与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建质监字(2019)11号);

3.《关于印发〈江西省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建质〔2020〕8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关于工作目标:

1、要求各地住建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在建工程参与举牌验证工作,全省范围内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不含装配式建筑)混凝土分部工程的新开工和已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实行举牌验证制度。城市道路、市政桥梁、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分部工程参照执行。

2、明确举牌验证工作分阶段推进:从今年10月至2022年9月,各地试点工程占在建工程比例不低于20%;至2023年9月,占比不低于50%;至2024年9月,所有在建工程均要实行举牌验证,实现全省全覆盖。

(二)关于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明确要求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在各自质量责任范围内的责任;同时,首次明确要求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和检测机构参与举牌验证制度的实施。参与举牌验证的责任人必须是各参建主体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且其参与举牌验证的资格必须得到单位法人授权,或在混凝土留置方案和监理旁站细则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对相关责任人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三)举牌验证的时间和地点:明确了“四个关键环节”举牌验证的时间和地点。举牌验证要求在施工现场拍照留影,所以举牌验证的时间和地点,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四)举牌验证各环节验证内容:明确了举牌验证“四个关键环节”重点验证的内容。提出了“两个严禁”工作要求:严禁将混凝土试件委托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制作,严禁将混凝土试件委托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标养。还对混凝土试件唯一性提出了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市使用二维码、芯片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混凝土试件管理,目的是确保送检混凝土试件真实,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真实。

(五)举牌验证应收集的资料:要求举牌验证应收集的资料内容,并明确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汇总举牌验证资料,按台账进行管理。还要求举牌验证照片应清晰,资料应完整。应作为工程技术档案材料编入工程资料档案,在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移交城建档案馆。

(六)工作要求:明确举牌验证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设区市人民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的内容。

关于施工现场混凝土工程实行举牌验证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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