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在促进创业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丰富创业指导服务供给,提高创业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江西省创业培育工作优化提升“十个一”工作方案》(赣人社字〔2024〕25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省级创业指导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二、招募对象与人数
(一)招募对象
1.国家级创业培训师。
2.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及创业培训讲师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选手。
3.创业孵化载体主要负责人。
4.具有创业实践经验的成功企业家。
5.创业投资机构负责人。
6.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募条件
1.年龄在55岁以下。
2.政治立场坚定,恪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且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有较强的原则性,遵守组织纪律。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4.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完成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活动。
5.从事创业指导工作2年以上且正在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的人员或有创业成功经验的企业家。
6.具有持续志愿服务意愿,承诺年度义务参与省级创业指导活动不少于2次。
7.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行业不良信用记录。
(三)招募人数
本次招募江西省省级创业指导师名额为50人左右。
三、志愿服务内容
(一)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根据江西省实际情况,协助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制定创业政策,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从专业视角对各类优质创业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为参加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入库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参加创业服务活动。配合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开展创业指导师下基层、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创业政策宣讲、创业培训等服务活动,为创业者提供专业指导,答疑解惑。
(三)提供创业咨询服务。为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四)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指导创业者熟悉市场法则,提升创业本领,规避创业风险,增强创业实效;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五)协助对接资源平台。根据创业者实际需求,协助创业者对接创业孵化、创业见习、创新技术、创业融资、市场等资源。
四、招募程序
(一)申请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个人自荐与单位(社会组织)举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个人向所在地的5+2就业之家(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高校(高校就业之家)、工商联、商会等单位(社会组织)提出申请,再由单位(社会组织)审核后直接向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举荐,每个单位(社会组织)可举荐1名,特别优秀的不超过2名。个人申请填写《江西省省级创业指导师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及服务承诺书(见附件3),单位(社会组织)审核后将举荐人员材料于2025年7月31日前通过邮箱报送至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核。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按照招募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提出拟入选江西省省级创业指导师名单。
(三)拟选公示。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入围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
(四)招募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颁发江西省省级创业指导师聘书,纳入江西省创业指导师库统一管理,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计算三年。
五、其他事项
江西省省级创业指导师资格审核贯穿工作始终,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资格。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创业指导师进行调整。创业指导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省级创业指导师聘任资格:
(一)本人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不能继续满足创业指导师工作要求。
(二)连续2年未义务参与省级创业指导活动的。
(三)以创业指导师名义从事与创业服务无关的活动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在开展创业服务过程中,违反职业操守不能公平公正履行职责的。
(五)有其他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六)本人提出不再担任创业指导师的。
(七)因其它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创业服务工作的。
联系人:温鹏程 0791-86386155
邮 箱:jxsjczxcyp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