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程观焰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动员大会,是今年开到村一级的唯一一次大会,规模大,规格高,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努力促进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的高度融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刚才,章凯同志宣读了实施方案,四清同志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场)和有关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启水到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按照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来
省委苏荣书记到江西工作不久,就明确指出“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青山绿水,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青山绿水”,作出了“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重大战略部署,并先后搞了三次调研,提出了三大具体措施:其中第一次调研提出了要分两年解决县城以上污水问题;第二次调研提出了所有农村垃圾必须实行无害化处理;第三次调研提出了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省政府吴新雄省长也多次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的财富、最大的优势、最大的潜力、最大的品牌,保护和建设好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们最大的责任。
1、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植被少了,水资源就会流失,而没有水,土地就极易沙化,植被就难以覆盖,从而导致“山穷水尽”的局面。这几年我们在造林绿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应该看到:植被虽然丰厚了,但是林木特别是大的林木却少了;虽然山绿了起来,但是水资源却日渐匮乏。这说明我们整个生态环境还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保护生态环境,任重道远。只有告别穷山恶水,才会有青山绿水;有了绿水青山,才会真正拥有金山银山,随着经济不断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当前,发展不快、发展不足、发展不充分仍然是弋阳最大的县情,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势在必行,不可阻挡,但是工业化、城市化对保护森林植被是一个挑战。我们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绝对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不能牺牲环境求发展,要始终追求环境最优化,努力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而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减轻污染、美化环境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作,是一项修善积德、造福子孙的重要工作,是一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
2、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是优化创业环境、人居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是集聚财富的重要砝码,这些年之所以弋阳对外开放逐步扩大,能引进海螺水泥等一批好项目、大项目,生态环境的改善是个重要因素。现在客商选择投资创业地,已不仅仅看政策是否优惠,而是越来越看重一个地方生态环境是否优美。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森林覆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山上森林资源质量、山下森林覆盖率、山上山下造林绿化整体水平,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建设质量和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相比,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全局的思维、系统的方法,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精心谋划和实施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县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为承接产业转移、推进赶超发展提供良好的创业和人居环境。
3、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是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绿色经济的需要。在林业发展历史上,可以概括性地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灭荒”行动,大大地提高了森林覆盖率,让广大百姓偿到了造林绿化的甜头。第二个阶段就是2004年开始启动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了林业发展的机制体制,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三个阶段就是目前正在实施的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目前,我县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各项配套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在这个时候,我们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这必将更加有效地把林业发展的机制体制活力引导到造林绿化上来,有利于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有利于构建生态屏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利于带动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
总之,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对历史、对未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立场上,着眼于维护全县国土生态安全大抓造林绿化,着眼于提高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水平大抓造林绿化,着眼于建设富民产业大抓造林绿化,真正使弋阳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民更富、环境更优美,让人民群众处处有个好环境、天天有个好心情、人人有个好身体、家家有个好生活。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一)明确一个目标
按照省里要求, “一大”就是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要确保达到63%这个大目标;“四小”就是抓好城市、乡镇、农村以及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等四个方面的造林绿化工作。根据省里关于“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明显变化”的要求,我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任务是:从现在起到2010年,全县完成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13.05万亩,其中2008年 5.22万亩,2009年5.22万亩,2010年2.61万亩;山上造林绿化6.3万亩,山下造林绿化6.75万亩。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1)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0.44%,重点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2)城镇绿化档次不断提高;(3)公路、铁路、河渠堤坝两侧可绿化土地基本绿化,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沿线乡村全面绿化;(4)初步实现农田林网化;(5)工业园区绿化;(6)各类废弃矿山、矿渣山、尾矿库全部复绿,杜绝土地裸露。
(二)提高两个水平
1、提高造林绿化规划水平。科学合理的规划是搞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龙头,也是提升造林绿化水平的前提。做好造林绿化规划工作,必须坚持“五个结合”:即,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相结合,与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发展绿色经济相结合。县林业局要根据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未来三年全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详细规划,为搞好具体的造林绿化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2、提高经济效益水平。造林绿化事业能不能持久下去,产业和效益拉动是重要保证。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就造林抓造林、就绿化抓绿化,而要通过造林绿化推动产业发展,使农民从造林绿化中增收、地方经济从产业发展中得益,形成了以产业发展带动造林绿化,以造林绿化推进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各地要坚持“宜茶则茶、宜竹则竹、宜果则果”的原则,从我县实际情况看,平原地区重点是大力发展杨树、泡桐等速生树种,丘陵山区重点是发展油茶、毛竹等经济效益高的树种。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油茶、雷竹等我县特色经济适用林种植的指导,力争搞几个千亩油茶林、杨树林。同时,要大力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的杨树、油茶、毛竹等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
(三)抓好三个落实
1、落实造林绿化主体。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造林绿化经营主体。林业部门提供树苗,农户承包造林,充分赋予造林绿化者的自主经营权,切实保障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承包到户、责任到人、植树造林、收益归己”。鼓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租赁等方式,对集体所有的机耕道、沟渠堤路及滩涂地等可绿化用地进行流转。对非规划林地上营造的速生商品林,经林业部门核准,允许经营者自主选择采伐方式和树龄。农民个人在房前屋后和自留地上营造的林木,允许继承和转让。鼓励纯女户“养老林”和困难户“扶贫林”建设,各乡镇(场)要拿出农田林网、沟渠堤、河旁、公路等绿化土地的60%,用于纯女户营造“养老林”。
2、落实造林绿化土地。县国土局和各乡镇(场)要将造林绿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解决。今后新建、改扩建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应与工程建设一同规划征用。同时,鼓励农民利用空闲土地大力发展经济林。
3、落实造林绿化资金。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当前,仅靠财政投入搞好绿化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钱从那里来?首先要加大财政专项投入。从2008年至2010年,省、县(市、区)两级财政按8∶2的比例,每年安排平原造林苗木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平原造林苗木。省财政每年将投入3亿元,用于支持平原造林,还将完善生态公益林财政补偿政策,加大对森林火灾保险的支持力度,建立林业机械补贴制度等,县财政和林业等部门要积极跑省进厅,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其次要整合项目资金。林业部门长防林项目、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和日元货款等重点工程项目优先考虑交通沿线的山地和平原绿化;交通部门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绿化经费要纳入工程预算,统一规划施工;积极整合国土、农业开发、扶贫、水利等部门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其三要鼓励社会投入。积极鼓励工商企业、造林大户、科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投资造林绿化,鼓励企业通过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投资造林。认真落实《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对未按时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每人必须按规定交纳60元的绿化费,专项用于造林绿化。
(四)突出四个重点
1、着眼“城镇园林化”,狠抓城区、园区、景区以及乡镇(场)政府所在地的造林绿化。推进城镇化建设,不仅要在空间上把城镇做大,更重要的是在内涵上把城镇做强、做优、做美,努力建设成经济文明与生态文明、精神文明高度统一的生态型山水旅游城市。县城区、园区、景区要在“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中起龙头带动作用。一要抓好城区的造林绿化。经过几年的努力,虽然我县城市绿化覆盖率已经达37.9%,绿地率达3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8.3平方米,并打造了方志敏大道、高速挂线等一批绿化精品工程,但是绿地的连通性、城区与郊区绿地的结合性、景观与生态的共融性并不是很好,尤其是城南、城北绿化不均衡。因此,在造林绿化过程中,要注重点、线、面相结合,树、花、草相配套,城南、城北整体推进。紧紧围绕“三纵九横”城市道路、“两个广场(城北人民广场、城南文化休闲广场)”、“一江两岸”、住宅小区、单位庭院以及城市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绿化,将森林引入城市,将花园建在街头,努力实现“绿不断、园成串、百步见绿、举目有景”。二要抓好工业园区的造林绿化。工业园区是展示我县投资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窗口。工业园区要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达标建设,高标准抓好造林绿化,其中厂外空间由园区负责造林绿化,厂内绿化由园区负责督促企业完成,今后造林绿化要与落户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使园区逐步做到绿树成荫不见土、清洁生产无污染,努力成为全县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典范。到2010年,工业园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以上。三要抓好景区的造林绿化。我县的龟峰景区正在积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而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给景区的森林资源造成了较大破坏。龟峰管委会要落实造林资金,加大对损毁林地的重造和补植补造力度。要加强管理,杜绝人为干扰破坏。四要抓好乡镇(场)所在地的造林绿化。各乡镇(场)要结合乡镇(场)发展规划,全面改善乡镇绿化状况和人居环境。重点要抓好主要街道两侧、公共闲地、单位庭院的绿化美化,力争到2010年,全县乡镇(场)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15%,绿地率达到10%。
2、着眼“农田林网化”,狠抓村庄田头的造林绿化。过去我们农村有“日不见村,夜不见灯”的说法,这说明绿化搞得非常好,但这几年广大平原地区村头田间缺林少绿,成为我县造林绿化的薄弱点。搞好村庄田头的造林绿化,是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的重点所在、潜力所在。要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及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配套实施村头田间的造林绿化工程。要注重保护好现有林,通过采取乡规民约等形式,加大村庄现有树木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名木古树要挂牌建档,严格实行保护。要注重培育好速生林,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倡导和鼓励农民在房前屋后“四旁”,在村边、田边、路边、渠边、沟边栽植杨树、泡桐等速生树和经济林。要注重示范引导,各村委会要抓好1-2个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绿化示范点,努力实现村在林中,林在村中,一村一片林,一村一片景。到2010年,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乡村全面绿化,已实施土地整理的农田全面完成林网建设。
3、着眼“道路林荫化”,狠抓公路、铁路沿线通道的造林绿化。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沿线造林绿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地方的生态水平和对外形象。省委、省政府对通道绿化制定了非常详细明确的要求,到2010年,已建和新建高速公路、铁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85%以上,国道、省道干线绿化率达到80%,县乡公路绿化率达到80%。根据这个要求,我们要结合“长江防护林”、“日元贷款造林”、“欧元贷款造林”、“退耕还林”等项目,抓好320国道、乐江线、弋漆线、周毛线、弋港线、新建农村公路等通道绿化及两侧辐射路沟的绿化,努力形成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绿色走廊,成为提升弋阳生态品牌的绿色风景线、致富线。同时,要抓好旅游线路和信江、葛河两侧宜林地段造林绿化,有效保护水域,提高景观效益,力争到2010年全县沿河绿化率达到60%。
4、着眼“山上全绿化”,狠抓山区宜林区的造林绿化。一要抓好山区造林绿化。山区绿化直接影响到森林生态防护功能和经济效益水平,提高山区宜林区森林资源质量,仍然是我县造林绿化的重点。《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了未来三年每个乡镇(场)山上造林的任务,下步各乡镇(场)要将任务落实到地块,发动群众,抓紧开展整地工作。在地块选择上,要做到“两个优先”:一是优先选择沪昆高速公路、320国道、乐江线、弋漆线、弋清线和弋港线等道路两侧可视山头;二是优先选择宜林地、受灾损毁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荒山荒地。同时,要加大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实行“四个严禁”:即严禁采伐天然阔叶树,严禁商业性采伐生态公益林,严禁采伐古树、大树、珍稀保护树种,严禁采伐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的林木。二要抓好矿区造林绿化。按照“谁开矿、谁绿化、谁负责”的原则,搞好矿区造林绿化,铜矿、铁矿、金矿等企业要切实承担义务,加快在废弃矿山、矿渣山、尾矿库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尽快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三要抓好库区造林绿化。我县有各类水库87座,水利部门要重点对中型、小(一)水库周边,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恢复森林植被,改善库区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延长水库的使用寿命。
三、强化措施,确保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1、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抓好“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作,关键在领导、在全县各级干部。县四套班子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挂钩乡镇(场),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的问题。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尽快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落实具体的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安排、反复抓落实、蹲下去抓现场,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具体问题。同时,要将政府主导与全民动员相结合,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把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法定性深入贯彻到群众中去,每个乡镇(场)每年建立一块不少于50亩的义务植树示范点,通过领导带头、机关干部带头,引导和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造林绿化,在全社会形成造林绿化的热潮。
2、强化责任,通力协作。一要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对本辖区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会后,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责任状,排出计划进度表,层层签订好责任状,把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和山头地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强化部门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部门责任分工。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公路边沟的绿化;农业部门负责抓好交通沿线两侧果业带建设,做好农田林网建设的规划布局和组织协调;水利部门负责重点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搞好江河渠道绿化带建设;建设、城管、工业园区等部门要以城镇、工业园区裸露地绿化为重点,不断扩大绿化面积,提高绿化品位;国土部门负责指导绿化用地的规划、协调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矿区的复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抓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种苗供应和技术保障服务工作,抓好农田林网的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组织广大妇女、青少年参与造林绿化事业。三要强化管养责任。俗话说:“三分造林、七分管护”。一定要强化“保护就是建设,管理就是发展”的意识,按照“谁造谁管,合造共管”的原则,明确每块造林绿化地管养责任主体,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搞好造林绿化的管养工作,确保造一片、成一片、绿一片。农户田间屋旁、山区丘陵的个人造林、联户造林,由农户自己管养;城市、乡镇、园区等造林绿化,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乡镇政府和单位负责管养;道路沿线造林绿化,由主管单位负责管养;矿区造林恢复植被,谁开矿谁造林谁管养。同时,要鼓励专业化管养,将管养任务承包给专业队伍,提高管养水平和效果。
3、强化考核,严格奖惩。要建立跟踪督查制度,成立专门督查考核组,每年3月份,对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造林绿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县政府将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综合考评体系。要严格兑现奖惩,对造林绿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乡镇(场)或单位,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向县政府写出书面说明。省财政按照林木成活率返还给县财政的平原造林苗木资金,县里将按照林木成活率奖励给造林单位。
4、强化宣传,大造声势。各地要创造性地开展群众易于接受并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造林绿化意识。要大力开展“身边增绿”、“绿色扶贫”、“绿色养老”、“绿地认种认养”、“自愿捐工资”等活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绿化。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经验做法,用典型和榜样的力量推动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另外再强调三项工作:
1、森林防火工作。要广泛宣传,这是基础;要禁止野外用火;要立足打早、打小、打了。
2、计划生育工作。要狠抓环孕检率的提高;要狠抓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加大“两非”查处力度。
3、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要加强领导;要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