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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自然资源局注销作废公告(吴福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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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赣1126249号之二弋阳县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赣1126执249之二】将吴福鹤(230405200304178047)名下房产,坐落于弋阳县南岩镇圭峰大道299号3栋1-2505室(悦江府),证号赣(2023)弋阳县不动产权第0006405号房屋建筑面积120.93平方米,过户至郑来江(362326198707053617)名下,法院协助执行办理手续时未提供该房产权原件,经公告后房产权属证书赣(2023)弋阳县不动产权第0006405号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法院生效文书予以作废。

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7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弋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3-5821328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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