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海英遗失位于江西省弋阳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康洋广场尚南花苑4幢604室房产证、土地证各一本,证号:弋房权证弋阳县字第S201101611号、弋国用(2011)第9389号,建筑面积93.45㎡,土地分摊面积17.71㎡。现根据本人申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将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产权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