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富庭,男,其名下位于弋江镇北余3号幢房屋于2001年2月28日在弋阳县建行办理抵押贷款。该行已将债务转让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该笔贷款于2023年4月12日结清。因债权转让时他项权证已遗失。现本中心声明弋房字第(建)2000-253号他项权证作废。
弋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