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16
弋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提振我县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我县县域经济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弋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朱坑镇蔡家村委会朱坑组、毛家村委会胡家组、许家组、张家组、米岭村委会碗港组、潭石村委会潭石组、西童村委会西童组、上童村委会、塘坪村委会杨家组、横峰县莲荷乡义门村委会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72114、H50H173113、H50H173114、H50H174113、H50H174114、H50H174115、H50H175113、H50H175114、H50H176114幅图。
(二)涉及朱坑镇蔡家村委会朱坑组、毛家村委会胡家组、许家组、张家组、米岭村委会碗港组、潭石村委会潭石组、西童村委会西童组、上童村委会、塘坪村委会杨家组、横峰县莲荷乡义门村委会,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1)(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29.43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之规定,拟征收的土地用于弋阳洪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5日,弋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果树、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弋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6日。
预公告同时在弋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予以公告
网址:http://www.jxyy.gov.cn/yyxzrzyj/tdzs/yyzwgk_xxgklist.shtml
特此公告。
附件: 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弋阳县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联系地点:弋阳县城乡规划研究中心2楼土地征收股
联系人员:杨建
联系电话:13767350009
弋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