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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自然资源局(拟)收储地块公示(沪昆高速以北、龟峰大道以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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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自然资源局(拟)收储地块公示

(沪昆高速以北、龟峰大道以南地块)

为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弋府办抄字【2025】6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会议纪要之规定、精神,现将(拟)收储用地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收储地块土地及资产基本情况

弋阳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被收购方

弋阳县民政局

项目位于沪昆高速以北、龟峰大道以南(弋阳县社会福利中心)

用地面积

沪昆高速以北、龟峰大道以南地块项目

33333平方米(约50亩)

二、公示时间

2025619日至2025625日止(5个工作日);对本(拟)收储地块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权利人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弋阳县城乡规划研究中心2楼土地储备股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将依法收储。

单位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南岩街道建安路10号    规划研究中心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0793-5882155

    2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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