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根据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弋阳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一)四类重点对象的补助。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2.2万元。
2、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2万元。
3、对确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要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采取“交钥匙工程”等方式,解决其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兜底解决建房人数是1-2人的家庭,每户建房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每户补助3万元;家庭人数3-5人每户建房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5人以上户可放宽至80—120平方米,每户补助5万元。兜底解决的特别困难户必须经过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后方可确定。
4、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5000元。
(二) 一般农户的补助。(仅限于计划退出的“十三五”省级重点贫困村)
1、对于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1.35万元。
2、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