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定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并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五)完成弋阳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
编制人数小计: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 52人, 其中:在职人数52人,行政在职人数2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8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人。离休人数 1人,退休人数31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3148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40.4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148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40.4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支出预算总额为3148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40.4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19.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9.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2万元。项目支出30164.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92.4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4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148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40.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19.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9.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2万元。项目支出30164.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92.4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20.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6.6万元,增长22.29%。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5.9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9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2025年新农村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新农村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道路亮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立项依据:详见有关文件
(3)实施主体: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
(4)实施方案:详见有关文件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弋阳县弋江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安排一致。
公务接待4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减少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性质更改,不配备公车,公务用车运行为0。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安排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