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弋阳县医疗保障局“E呼即办”受理群众诉求工单总计149件,其中异地备案类74件,待遇报销类31件,长期护理类16件,其他28件。通过汇总分析,以下为8月的高频热点问题及解答:
热点1.来电人反映其2025年7月28号在浙江省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办理住院就医,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想了解相关情况。
答:来电人为弋阳县职工医保参保对象。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
——电话办理。申请人可拨打弋阳县医保中心经办大厅电话0793-5888326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现场办理。申请人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弋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中心经办窗口,填写《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表》,由医保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办理。
——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进行线上自助备案。
热点2.来电人反映其在江苏省南京市就医,想了解报销比例是多少?是否有医保统筹?并想了解医保余额还有多少?
答:来电人为异地安置人员。根据其所反映的情况,弋阳县医保部门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反馈如下:
——根据(赣医保发〔2022〕22号)第五条:“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异地就医结算时,医药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标准”;第十八条:“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指在剔除各种政策规定个人先行自付的费用、超限价费、起付标准、全自费费用等之后的部分)的医疗费实行按次结算,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支付比例为9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支付比例为9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比例为 85%。年度内二次以上住院的,逐次降低起付线标准100元,但最低不得低于200元,治疗精神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不设起付线”。
——弋阳县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制度。
——医保个人帐户余额查询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小程序、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或拨打弋阳县医保中心经办大厅电话0793-5888326进行查询。
热点3.来电人反映其是个残疾人,脑梗导致半边瘫痪,自理不了,居家护理在7月份被取消,家里没有其他人,其请求恢复居家护理。
答:根据相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指南(试行)》对反映人失能情况进行复评,评估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反映人评估得分为85分,为轻度失能。根据文件规定,0-40分为重度失能,45-60分为中度失能,65分及以上为轻度失能。反映人身体状况恢复好转,已不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县医保中心长期护理保险股、商保公司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其从2025年8月不再享受长期护理重度失能待遇。反映人本人到了医保局长护科,工作人员现场将政策及相关情况耐心细致的进行解答。期间也多次通过电话与反映人进行解答。反映人要求恢复其长期护理重度失能待遇,并非无故取消其待遇,由于诉求过高,与现行政策不符,无法满足。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问题可直接拨打医保咨询电话:0793-582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