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参保群众,县内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23〕25号)文件规定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定点。经会议研究,决定解除以下1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弋阳东升医院 弋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