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解除2家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告
全县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23〕25号)等相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经研究,决定解除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告如下: 弋阳县阳光医院有限公司 弋阳县康速达大药房有限公司兴隆店
弋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