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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4标、施工5标、施工6标、施工7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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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4标、施工5标、施工6标、施工7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弋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弋发改字【2021】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地方专项债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 招标人为弋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弋阳县圭峰镇、漆工镇、樟树墩镇等乡镇

2.2   模:规划总建设面积约2.2万亩,工程总投资约为66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为5975.19万元,共7个施工标段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 01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03 31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5 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投标者,请于2021 12 092021 12 29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http://ggzyjy.jxsggzy.cn/dzjy)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12 30 09 00 分,地点为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栏中对询标内容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认可评审专家的意见,放弃本次解释说明的权利。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栏(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具体操作详见新点系统提供的:“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手册。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如中标候选人遭到否决,则项目重新招标。

7.3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一经发现存在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7.4按弋府办字[2017]132号文件与弋府办字[2017]13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实施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5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 7个标段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投标人若在先开标标段中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后项目的中标排序(开标顺序按施工 1 标→施工2 标→施工3 标→施工4 标→施工5 标→施工6 标→施工7 标依次开启)。  

7.6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7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 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本批次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7.9 有关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本项目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10招标人根据饶高标准农田组字【2021】1号文件,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主体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九条,乡(镇)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二级项目法人单位,具体负责辖区内项目建设,同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具体的实施合同,安排工程技术人员或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现场管理,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涉及土地流转、田块整分等农户协调工作,解决施工中的各类纠纷,定期组织管护人员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巡察,发现损坏工程要及时报修,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不撂荒,坚决防止“非粮化”非农化”。

7.11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弋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3-585517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弋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标 人:弋阳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址:弋阳县志敏大道37号

系 人:李先生

话 :1817038271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双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系 人:罗女士     

话 :15870993536

址:弋阳县

招标监督机构:弋阳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名称

项目地点

二级法人

要约价(元

1

施工1标

漆工镇朝阳村

弋阳县漆工镇人民政府(章)

6643476.46

2

施工2

漆工镇余仓村、荷树畈村、仙湖村

弋阳县漆工镇人民政府(章)

8948842.29

3

施工3

漆工镇杨桥

弋阳县漆工镇人民政府(章)

8690847.82

4

施工4

樟树墩镇岩山村、火桥村

弋阳县樟树墩镇人民政府(章)

6724186.62

5

施工5

樟树墩镇樟树墩

弋阳县樟树墩镇人民政府(章)

7902387.83

6

施工6

圭峰镇宝石村、桥畈村

弋阳县圭峰镇人民政府(章)

12567438.89

7

施工7

圭峰镇招宾村

弋阳县圭峰镇人民政府(章)

8274803.49

工程名称:弋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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