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府发〔2022〕65号
各分场、留守处,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弋阳县推进落实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弋办发〔2022〕5号)和《关于开展弋阳县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集中行动的通知》(弋安委办字〔2022〕41号)文件精神,更好的推进我乡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将弋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七有”、行政村(社区)“三有”建设细化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弋应急字〔2022〕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