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党发〔2022〕2号
县委组织部:
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经乡党委集体酝酿,拟对张湾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现报告如下:
鉴于张湾社区现任党组织书记姚国华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拟免去姚国华同志张湾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拟任张湾社区原党支部副书记沈巨盛同志为张湾社区党支部书记。
乡党委对拟任人张湾社区原党支部副书记沈巨盛同志选进行了任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任职条件。
妥否,请示复。
附:拟任人选基本情况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