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站、所)、各农(林)分场、乡直各单位、各厂(矿、公司):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根据弋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弋安委办字[2017]46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要求,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全乡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国庆节日,现就做好我乡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叠加,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增大。节后随即召开党的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乡各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职责。各地、各单位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主动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弋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弋阳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弋安发[2017]9号)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入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等行业和领域,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制定检查方案,建立检查台账,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做到万无一失。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一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力度,突出农村、山区、风景区、湖区等车船密集区域,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渡船、游船的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船舶违规航行等行为。二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对游船等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三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对节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严格落实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从即日起至十九大胜利闭幕,各地、各有关部门每日16:30前向乡企办报告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故报情况,无事故报平安。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