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党发〔2021〕27 号
各分场:
《旭光乡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旭光乡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旭光乡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旭光乡党委
2021年4月8日
旭光乡党政办 2021年4月8日印发
旭光乡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根据《弋阳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并结合旭光乡工作实际,就全乡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调整如下:
一、准确把握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道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道健康。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全乡统筹,各村合作,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二、明晰细化范围目标
(一)实施范围。全乡实施的“河长制”,是指由乡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全乡“总河长”、“副总河长”,乡包干领导及分场一把手担任河道各村河段“河长”,推动乡直各相关单位和分场全面履行河道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道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道健康。全乡境内河道均实施“河长制”.
(二)主要目标。继续巩固宝栗河、洪山河及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90%,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道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一)构建乡、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乡级“总河长”、“乡河长”由乡党委和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道所经分场为责任主体,设立“村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
设立乡“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水务站站长担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本乡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乡河长负责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村“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村“河长”是所辖河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3、乡级责任单位职责。
水务站牵头负责河道日常管护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保护及水系规划,河道疏浚清淤水系贯通和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河道岸线、堤防、水域、取排水行政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的宣传报道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河道生态清淤和长效管护经费,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
派出所负责打击破坏河道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行为。
企业办负责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组织入河污染治理,保护河道水质。
国土所负责在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中落实河道保护措施,禁止侵占填埋河道水域行为。
村建所负责乡村开发规划与建设中落实河道及水域保护措施。
林办负责加强河道绿化,对破坏河道生态林木行为进行处理。
农办负责在服从河道防洪排涝和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加强河道养殖管理,负责加强对畜禽粪便排放管理,负责禁止垃圾倾倒河道中。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向河长办报告河道管理与保护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有效整合各部门河道管理和执法资源,共同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
四、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一)统筹河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道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镇建设、河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河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严格入河道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道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三)开展河源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河源、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河源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乡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制订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五)推动河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构建自然生态河道,维护健康自然弯曲河道岸线和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道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道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因地制宜活化、连通河道水系,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河道合理流量和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河道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六)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明确经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河道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运用好“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水务站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涉及河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河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河长”要对辖区内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了解乡河段疏浚及保洁情况、河段两岸排污口情况、河段两岸企业情况、河段两岸养殖业情况、河段截污管网覆盖情况。同时加强各村“河长”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保证把每条河道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乡“河长”办公室做好整体筹划、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等事项,促进“河长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考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分场目标考评,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抓好落实。乡“河长”办公室将牵头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督查,督促落实,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对阶段性进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公示。
(三)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道巡查保洁等日常管养经费。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道环境治理与保护。
(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河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道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道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旭光乡辖区重点山塘水库参照河道管理,包干领导为行政责任人,分场书记为管理责任人。
附件:《乡级“总河长”、“乡河长”、“河长办”及“三员”》
旭光乡“总河长”及“河长”名单
一、乡级“总河长”名单
总 河 长:邵金梅 乡党委书记
乡 河 长:占志平 乡长
河长办主任:邵细平
成 员:俞忠年 钟剑福 田显飞 姚国华 杨而才
二、乡级“河长”名单
流域 |
河 长 |
姓 名 |
职务 |
洪山河 |
乡河长 |
毛金祥 |
四级主任科员 |
洪山河段村河长 |
俞忠年 |
洪山分场书记 |
|
乡河长 |
邵敏 |
人大副主席 |
|
万源河段村河长 |
钟剑福 |
万源分场书记 |
|
宝栗河 |
乡河长 |
黄玉书 |
人大主席 |
铁沙河段村河长 |
田显飞 |
铁沙分场书记 |
|
乡河长 |
占慧敏 |
纪委书记 |
|
张湾河段村河长 |
姚国华 |
张湾分场书记 |
|
乡河长 |
江锋 |
常务副乡长 |
|
杨桥河段村河长 |
杨而才 |
杨桥分场书记 |
旭光乡宝栗河、洪山河“河长制”三员名单
流域 |
村段 |
巡查员、专管员 |
手机号 |
保洁员 |
手机号 |
洪山河 |
洪山段 |
严 军 |
18770325126 |
熊福 |
13479327961 |
万源段 |
张显扬 |
13707391662 |
许加才 |
18870355801 |
|
宝栗河 |
铁沙段 |
刘 斌 |
13767327691 |
陈新和 |
15779906378 |
张湾段 |
刘 坚 |
18107932282 |
朱礼春 |
13870304317 |
|
杨桥段 |
顾伟峰 |
15107035688 |
郎领光 |
13870398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