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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书香(上饶市)图书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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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书香(上饶市)图书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2025年6月16日当事人天宸书香(上饶市)图书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6月25日,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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