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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2年公共文化与旅游专项(全省村级应急广播终端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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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

根据《上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公共文化与旅游专项(全省村级应急广播终端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饶财文教指〔2023〕16号),下达各县(市、区)2022年公共文化与旅游专项资金484.9万元。

请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村级应急广播终端建设的通知》(赣广技字〔2023〕9号)文件要求,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执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请各地于专项资金文件下达后30日内,将专项资金安排和绩效目标表报市文广新旅局广电管理科和办公室,届时我局将对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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