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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街道党工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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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 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本街道的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负全面责任。

2、认真抓好人大、政协工作,领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3、领导本街道、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的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

4、领导和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6、负责本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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