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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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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汇总弋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税务局门户网站的有关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六大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弋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5号,电话:0793-5821800,邮编:334400)。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

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和执法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定期更新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情况、委托代征情况、非正常户公告,每月公示税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清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的办理环节,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健全了已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畅通功能渠道。按照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窗口,便捷申请人可以通过多渠道提交申请。

三是规范办件答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在接收办件后的第一时间了解具体情况,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时限办理,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也无上年结转需处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各分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日常事务并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为工作开展提供强而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程序,把牢信息发布审核关口,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依托电子宣传屏、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落实领导值班制,值班领导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将问题信息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促进其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依托弋阳县税务局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由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认,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5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3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8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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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规范程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覆盖内容需进一步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速度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跟进上级要求。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按照市局要求,优化目录结构,形成系统的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形式,做好各项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三是提升信息公开速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度,本机关各项政府公开任务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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