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地点:上饶市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7号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8.3万元;自筹资金48.3万元。 四、项目内容:建设项目内容为550平方米监测用房按照CMA资质认定要求进行布局和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