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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能配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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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办字〔2019〕63号)和《中共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派出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分工、内设股(室)设置及请销假管理的意见》(饶环党字〔2022〕16号),制定本方案。

一、局机关股(室)设置及职能配置

1.党政办公室(含党建、人事、财务)。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以及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2.廉政监督室。负责全局廉政监督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巡视整改工作,完成驻市局监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协调股(督察股)。承担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协调工作,承担县环保督察整改办日常工作。

4.法规标准与自然生态保护股(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生态环境标准。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负责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5.水生态环境股。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组织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标准、技术规范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落实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管理,承担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具体工作。

6.大气环境股(应对气候变化股)。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大气、噪声、光、 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承担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具体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规划、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碳排放交易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管理工作。

7.土壤生态环境股(固体废物与化学品股)。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标准、技术规范和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组织落实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跨域转移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

8.行政服务股。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负责受理、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日常工作。

二、综合执法大队职能及其内设股(室)设置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在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和管理下,实行“局队合一”,统一行使全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职责。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计划。(二)依法行使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权;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权,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其他污染防治执法权和生态保护执法权。(三)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负责监督检查限期治理、挂牌督办、排 污口规范化管理、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及在线监控系统的落实工作。(四)负责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申请上市(再融资)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现场监督工作。(五)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数据管理,指导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的在线监控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12369投诉中心及网上投诉等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组织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六)参与重大或跨市(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七)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保护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理。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并参与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工作;承担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八)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承担重大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材料核查工作。负责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九)完成市支队和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执法大队下设办公室、案审股、监督股、投诉举报及监控股、应急股等五个股(室),具体职能按上述职责分配。

三、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职能及其内设股(室)设置

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和管理下,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测职责,主要职责:(一)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排污口监测等相关工作;(二)负责保障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地表水和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三)负责实验室的规范管理。(四)完成市监测技术中心和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测技术中心的内设部门按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四、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职能配置

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和管理下,统一行使生态环境服务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环境宣传教育、信息公开等工作,完成市环境服务中心和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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