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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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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3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在弋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7号)

      联系电话:0793-5880011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凯斯特弋阳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5年3月24日  弋环评字(2025)2号
 2  弋阳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配套极板生产项目  2025年3月28日  弋环评字(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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