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三县岭瑶上村委会瑶上分场,项目建筑面积11750.8平方米,总投资7299.83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产品及产能为年产50万吨白云石子;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以白云石为主要原材料,经卸料-投料-破碎(一次鄂破+二次鄂破)-筛分-入仓-包装等工序即得到成品。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鹰潭承平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废气:项目产生废气主要是粉尘,有组织粉尘产生在1号厂房内,1号厂房车间密闭,厂房内地面全部硬化,原料卸料堆场过程粉尘通过雾炮机喷淋降尘;投料口、破碎、出料口安装喷淋降尘;投料、破碎、筛分、入仓、包装工序分别设上部伞形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布袋除尘排放。无组织粉尘主要是卸料粉尘和运输车俩扬尘,通过自然沉降、吸尘车、洒水等措施处置。
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洒水抑尘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用水和生活污水。洒水抑尘水、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林灌,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抑尘及车俩冲洗,后期雨水通过沉淀后自流方式排入周边沟渠。
噪声:主要是鄂式破碎机(粗破和细破)、喂料机、振动筛、除尘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采取的处置措施主要有减振、隔振、隔声等。
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沉降粉尘和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依程序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五、拟批准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
通讯地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3-5880011 联系人:潘分样
电子邮箱:28768452@qq.com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