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乡、村三级河长湖长人员公布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湖长
县级信江、饶河河长(总河长):吴 华 县委书记
县级信江河长(县级副总河长):徐彦峰 县政府县长
二、县级河长、湖长
县级信江支流濛河、柴角湾水库河长:陈长开 县委副书记
双溪港弋阳县段河长:雷海燕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县级方团水库河长:陈志华 县政府副县长
县级信江支流葛河、碓头岭水库河长:张福神 县政府副县长
县级饶河支流建节水(曹溪河、梅溪河)、刘家湾水库河长:陈晓华 县政府副县长
县级信江支流弋阳县段河长:倪军 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县级信江支流口水、龙山溪县河长:应春林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县级水碓李水库河长:江宪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三、乡级、村级河湖长
2025年乡级、村级河湖长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弋阳县河湖概况
我县主要干流是信江河流,同时有濛河、双港溪、葛溪河、曹溪水、流口水、清田溪、龙山溪、建节水、苦竹港溪、马鞍山溪、邹山溪、横峰河、小田毕家溪、港边水等天然河段。
五、各级河长、湖长履行主要职责
1、县级河长、湖长履行主要职责:协调解决责任水域管理、保护和治理的重大问题;部署开展责任水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巡河巡湖工作;推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水域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完成上级河长、湖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2、乡级河长、湖长履行主要职责:协调和督促责任水域管理、保护和治理具体工作任务的实施,对责任水域进行巡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对超出职责范围无权处理的问题,履行报告职责;对村级河长、湖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完成上级河长、湖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3、村级河长、湖长履行主要职责:开展责任水域的巡查,劝阻相关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履行报告职责;督促落实责任水域日常保洁和堤岸维养等工作任务;完成上级河长、湖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六、治理措施
全力推动阻水片林等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治理;持续开展“清河行动”专项整治;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入河排污口污染等方面的水污染防治,加强水域执法监管。
七、治理目标
河道范围内无污水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道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岸无违建。
八、监督电话
0793-5882903(弋阳县水利局办公室)
附件:2025年乡级、村级河湖长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弋阳县水利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