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公示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日期 |
处罚机构 |
1 |
圭峰镇中心幼儿园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案 |
弋市监餐罚决【2025】3号 |
一般违法行为 |
当事人食堂使用的餐具复检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行政处罚 |
1.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2025年4月2号 |
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