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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公示(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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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公示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处罚机构

1

圭峰镇中心幼儿园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案

弋市监餐罚决【2025】3号

一般违法行为

当事人食堂使用的餐具复检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

1.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2025年4月2号

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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