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一庭化解纠纷
近日,清湖司法所依托“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湖山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及县检察院、圭峰法庭联合发力成功调解一起因赡养问题引发的家庭纠纷,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此次纠纷源于清湖乡村民廖某与其子女之间关于老人赡养方式和费用承担产生的分歧。廖某年近九旬,生活自理能力下降,但其子女对赡养责任分配存在较大分歧,导致老人生活陷入困境。为妥善解决问题,清湖司法所组织多方力量开展调查了解,全面掌握案件背景及当事人真实想法。调解员们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围绕赡养义务、经济负担与情感因素展开深入交流,力求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平衡点。
为推动矛盾尽快化解,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涉事各方详细解释赡养义务的法律依据与现实意义,并引导子女从亲情出发,尊重父母意愿,共同协商可行的赡养方案。
经过沟通协商,最终在尊重老人意愿的基础上,各方就赡养方式、费用分摊、照护安排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书,明确了子女的赡养义务。
此次赡养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清湖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实践成果。通过“三所一庭”联动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既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也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为构建文明乡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清湖司法所将持续深化“三所一庭”工作机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各类民生纠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