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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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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弋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司法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电话:0793-5270960,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弋阳县司法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专门同志负责有关事务,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发布,2024年,我局顺利高质量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通过弋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53条,内容包括政务动态、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财政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使我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我局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通过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考评等方面的程序,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公开服务指南等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在开展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从普法依法治理角度,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加强各类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证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具体落实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分管领导直接抓专向性检查,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仍存在如下不足:一、信息公开效率不高,时效性有待增强。二、信息公开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人员对信息公开专项流程还不够熟悉,把握还不够精准,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一、进一步通过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水平,及时公开工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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