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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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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弋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司法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电话:0793-5270960,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弋阳县司法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专门同志负责有关事务,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发布,2023年,我局顺利高质量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弋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41条,内容包括政务动态、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财政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信息公开人员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同时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公开的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和准确,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平稳有序做好各级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建、整合、迁移等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

当前,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具体要求进行更新。

(五)监督保证

分解落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信息公开人员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和评议,广泛收集群众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仍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公开司法行政亮点工作、特色工作内容不多。二是更新不及时, 依赖的是市、县对公开信息和内容的安排,没有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工作内容。三是在县司法行政工作宣传上,未发挥好政务公开平台的作用,工作成效展示不够。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和专题建设,加强检查督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弋阳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外聘律师的积极作用,在涉及政务公开、意见回复等事务时,都会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进行审查把关,加强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进行回复,确保回复意见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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