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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弋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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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弋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司法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弋阳县行政中心三楼,电话:0793-5821158,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弋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32条,内容包括政务动态、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财政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信息公开人员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同时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公开的管理。坚持政策法规全方位公开,全面公开法规规章,并按要求及时动态调整。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等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证

一是分解落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信息公开人员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二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和评议,广泛收集群众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仍存在如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三是政策回应关切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升,多元化回应群众的方式不够。

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创新政务公开展示形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和专题建设,加强检查督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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