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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司法局概况介绍(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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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按照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弋阳县司法局与县法制办重新组建弋阳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具体职能

弋阳县司法局是弋阳县政府组成部门

1、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

2、组织、协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4、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5、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8、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情况,内设股室10个。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综治、信访、维稳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装备、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警车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应急处突指挥、服务领导决策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汪汉帮   5270960  ;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

(二)法治调研督查股

承担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承办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接受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负责人:吴俊民   5270967;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

(三)行政复议和应诉股

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的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事项的受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和县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

负责人:陈宗树   5270689;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负责人:李志伟   5270678;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普法考试考核工作。

负责人:肖正宝  5270965;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礼军   5270962;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

(七)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负责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人:姚志军    5270969;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弋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汪港芳  5270968;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

(九)政工股(信息股)

主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思想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组织人事 、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和督查督办工作。指导管理全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及报送等工作。

负责人:何淳荣  5270961;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

(十)公证律师鉴定工作股(弋阳县县直公职律师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推进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全县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业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实施国家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工作。

负责人:胡玉芳 5273977;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


办公地点:弋阳县方志敏大道7号,办公电话:0793-527096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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