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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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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法治人社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74号)、《关于确保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86号)要求,在前一阶段清理结果的基础上,我厅对改革开放以来至2017年12月期间以厅(含原省人事厅﹝局﹞、原省劳动厅﹝局﹞、原省劳动人事厅、原省劳动保障厅)名义发布且未宣布失效或废止的116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予以废止217件,作出修改7件,继续有效937件。现将上述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已经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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