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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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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饶人社字〔2017〕207号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精神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1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申报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机关和参公单位(不含下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规定工勤岗位结构比例内(高级工、中级工占工勤岗位总数比例分别为20%、40%)、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工勤岗位职数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报。

(1)已转正定级且未参加岗位等级考核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参加初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2)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参加中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3)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参加高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4)2016年9月30日以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及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从事相同职业(工种)工作满7年的可直接申报参加中级工岗位等级考核,从事相同职业(工种)工作满12年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5)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行业)劳动模范称号的工勤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晋升岗位等级,此项政策不能累加和重复享受。

2.单位超出岗位结构比例或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但个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含2016年9月30日以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经单位同意,可按工作年限申报相应岗位等级。

(1)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2)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3.年限计算

本等级工作年限计算到组织考核考评工作的2017年9月30日。

(三)申报职业范围

1.申报人员必须按文件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和等级进行申报,职业(工种)范围详见附件。

2.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

3.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可转报同等级新的职业(工种)。

二、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初级工考核工作。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初级工、全市中级工考核工作,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组织实施全市高级工考核工作。

三、资格审核

1.市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各岗位等级考核人员直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2.市直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工勤岗位职数范围内申报考核人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岗位职数后,报职业能力建设科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地点:市人社局1楼0118室(行政新区C区)。

咨询电话:0793-8300486(职业能力建设科);

0793-8295986(事业单位管理科)。

四、考核

1.高级工及以下的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两项。

2.资格审核通过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免于参加考核。

(1)已取得原劳动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与申报晋升岗位一致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与申报晋升岗位等级一致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证书发放

1.证书领取。各单位统一收集考核合格人员的个人考核评审表原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集中领取证书。

2.加盖印章。单位统一携带考核合格人员的个人考核评审表(免于考核表)原件及职业资格证书(免于考核人员的原职业资格证书),到市人社局1楼0118室(行政新区C区),加盖“上饶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专用章”。

3.相应岗位等级资格年限从2017年9月30日起算。

六、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核:10月10日至11月30日;

(二)岗位考核:2018年2月前基本完成;

(三)证书发放:2018月4月前基本完成。

七、工资待遇

工勤人员通过岗位等级考核并取得加盖“上饶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专用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八、工作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在岗位等级考核中要严肃考试纪律,注意考风考纪,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晋升资格,并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工勤人员,不得参加申报晋升岗位等级。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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