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财政拨款预算表》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是弋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主要职责是: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年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保费征收,保险基金的管理及各种保险待遇支付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弋阳县社保险管理中心内设股室10个,包括:综合股、企业养老保险股、基金财务股、稽核风控股、信息数据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工伤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档案管理股。
编制人数小计23人,全部为补助事业编制人数。实有人数小计45,其中: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31数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3人,退休人数小计6人,其他5人。
第二部分 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2023年社保中心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2023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701.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3.5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701.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3.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701.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3.5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万元。项目支出3388.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8.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1.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3.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3.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8.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701.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3.5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1.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万元。项目支出3388.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4.92万元。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没有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8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2023年度基础养老金标准是164元每人每月,其中县级按比例分摊约49.6元每人每月,65周岁以上到80周岁在此基础上增加6元,80周岁以上在此基础上增加12元。
2) 项依据:赣人社发(2021)6号文件
3)实施主体: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立项,对年满6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发放按时每月164元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比例由中央、省、县进行分摊,以实现全民参保,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481.36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弋阳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9.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6万元,比上年减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3.3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