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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漆工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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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漆工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江西省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方案》和《弋阳县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方案》精神,经镇党委会研究,现将《漆工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弋阳县漆工镇委员会          弋阳县漆工镇人民政府

202535



漆工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江西省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方案》和《弋阳县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借鉴试点县(市、区)经验,以清单形式列明乡镇履职事项,严格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似、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权责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二)具体任务

在对现有的履职事项进行梳理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三)工作原则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建设等方面职责作为首要任务和核心职能列入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坚持立足法定、依法履职。依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科学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确保乡镇基本职责全覆盖、无遗漏,有关职责接得住、履行得好。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实际,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职责,不搞“一刀切”。

---坚持发扬民主、凝聚共识。注重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保证县乡两级都认可、无歧义、不落空。

二、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按照县委部署,建立漆工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加强日常工作协调和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稳妥有序推动我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党委要全面扛起实施责任,党委书记直接上手,组织委员直接抓,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认真做好清单编制具体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加强工作统筹,提高工作效率,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纪律规矩,注意内外有别,坚持只做不说、多做少说,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坚持防止负面炒作。

附件1:漆工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专班调整名单

附件2:漆工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安排表

漆工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印发      

附件1

漆工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专班调整名单

因人员变动、岗位调整,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漆工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长:占志平党委书记

副组长:沈小贞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细文人大主席

汪俊芳党委副书记

全长安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

刘俊杰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刘颖暾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椿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董海峰党委委员、漆工镇派出所所长

副镇长

人大副主席

司法所所长

谢志斌综合行政执法队七级职员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员:文秘会务岗

黄子皇党政办主任

党建办专职副主任

聂虹琴司法普法岗

宣智敏经济发展办主任

民生服务办主任

蔡希翔平安法治办主任

汪华英党风廉政岗

刘高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帮富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自然资源岗

龚祖明漆工社区党支部书记

西源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祝太林祝家社区党支部书记

余永祥荷树畈社区党支部书记

黄元西程家村党支部书记

杨桥村党支部书记

湖塘村党支部书记

宣运船仙湖村党支部书记

陈明凤余仓村党支部书记

全新平窖头村党支部书记

夏文军烈桥村党支部书记

程仙菊朝阳村党支部书记

黄战胜西坑村党支部书记

袁国栋洋泥畈村党支部书记

赖家村党支部书记

黄胜军黄家源村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全长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调整为黄子皇、方越、聂虹琴,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做好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进度调度、督导检查以及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漆工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1

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动员部署会。

3月5日前

党政办

2

业务培训。举办全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培训会,成立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专班

党政办、党建办

3

工作事项起底。在深入调查分析、多轮讨论研究,充分听取镇干部、村(社区)负责人、服务对象等意见基础上,完成工作事项大起底。随后,与其他乡镇(街道)之间对工作事项交叉比对,删重补漏,规范表述。

3月15日前

各班子成员、“5+2”办公室负责人

4

归纳凝练。充分借鉴第一批先行乡镇(街道)“二次归纳”法等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分析评估和归纳提炼,形成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3月25日前

各班子成员、“5+2”办公室负责人

5

主动与县直部门对接、沟通,对履职事项清单中的配合事项和收回事项进行再确认。

党政办、党建办

6

配合县委编办编制“打样稿”,并随工作开展,动态调整,及时纠偏。

4月10日前

党政办、党建办

7

配合县委编办开展回头看。对照“打样稿”逐项审核,明确事项、职责、措施,开展“五看”。

4月20日前

党政办、党建办

8

“一上一下”。积极参加县委编办组织的碰头会,就重点难点事项进一步修改完善清单初稿。

5月5日前

党政办、党建办

9

“二上二下”。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部长组织召开的协调会,就分歧事项开展讨论。

5月15日前

党政办、党建办

10

“三上三下”。召集“两代表一委员”听取意见,形成清单征求意见稿。

5月25日前

党政办、党建办

11

公布清单。配合将清单内容按格式导入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和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系统。

6月30日前

党政办、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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