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弋阳县委办公室、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弋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弋办字〔2024〕20号)、《关于调整乡镇(街道)机构职责事项的通知》(弋办字〔2024〕46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街道)实际,现将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机构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将南岩街道内设机构调整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后勤服务、财务和财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人民武装、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发展、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人才)、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社会工作、群团组织等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拟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管理。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和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协助税收征管工作,加强财源建设。负责经济指标考核数据统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商引资政策,管理和服务工业项目。负责街道工业、商贸、旅游、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审计、物价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街道社会事务和民生服务工作。承担街道民政、教育、体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社保、残疾人权益、退役军人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推行基层网格化建设和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并协调综治工作平台。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项目推进办公室。负责做好县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及建设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街道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粮食、林业、水利、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行政审批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加强政务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乡镇集中审批工作;开创“一门式”“就近办”综合受理审批服务新模式,将涉及民生保障、生产经营、社会治理、村镇建设规划等方面的权限内审批事项、上级部门下放(委托)事项和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有机整合。
负责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协调派驻部门,推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服务工作流程,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维护政务服务网等信息系统的运行,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供农、林、水、牧、渔产业的技术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就业创业扶持、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赋权、委托,依法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社会保障、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文教卫生等行政执法,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调整情况,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现对人员岗位重新调整,切实做到人岗相适。(详见附件1)
根据改革要求,乡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经研究决定,南岩街道)现有38个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详见附件2),所承担的职责与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回归相应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五、其他事项
除中央有明确要求的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建立健全“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理顺与县直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确保各领域工作有人承接、有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