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2025年,在全县开展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创建工作,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持续提高我县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为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贡献机械化力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我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聚焦良种、良田、 良机、良法“四良”融合,夯实农业机械技术及装备在提高水稻大面积单产过程中的支撑作用。融合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321”行动,打造一批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加快推进先进适用机械化技术及装备应用,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持续挖掘水稻机收减损潜力,全面提高水稻耕种管收烘综合机械化水平,助力水稻大面积单产升。
二、实施目标
融合“321”行动,在弋阳县打造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力争每个区域片示范面积2000亩,推广面积2万亩,耕种管收烘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水稻单产提升30公斤以上。同时,区域片水稻耕种管收烘综合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现场展示演示培训3次以上。其中要成功举办全市水稻机收减损现场会1次。
三、技术路径
注重机艺融合,强化装备支撑,突出绿色高效智能,助推水稻优质增产。重点是以优质稻品种为基础,全程机械化技术为手段,机械化装备为支撑,集成推广“机械化集中育秧技术、机械化耕整地技术、机械化插(抛)秧技术、绿色高效植保技术、机收减损技术、机械化烘干技术”等农机农艺技术,配套应用“高效育秧流水线、高性能耕整地机具、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植保无人机、高效低损收获机、绿色烘干设备”等先进生产装备。技术路径(详见附件 1)。
四、重点任务
(一)主体遴选
示范区主体遴选。从事水稻种植水稻集中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200亩,承包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以土地流转合同和实际测量为准),且拥有相应的水稻耕种管收烘生产装备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向所在乡(镇、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需明确水稻种植面积,水稻耕种管收烘各环节生产装备数量、技术模式等信息。申报主体经所在乡(镇、场)确定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经局领导班子会议择优选择并进行公示后,确定 2 家项目实施主体。全县总示范面积不少于2000亩。
新型农机具累加补贴主体遴选。农机购置累加补贴主体由全县各乡镇(街道)申报、每个乡镇推荐投入使用的育秧中心主体(在早、中、晚稻至少提供两季育秧佐证材料),没有育秧中心的乡镇可推荐两家农机大户,承包土地面积600亩以上(以土地流转合同)。申报主体经所在乡(镇、场)确定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经局领导班子会选择并进行公示后。
(二)组织实施。
2000亩示范区开展良种准备、机械化育秧、机械化耕整地、机械化插(抛)秧、机械化植保、机械化收割、机械化烘干等农机农艺技术应用,提升区域片机械化和单产水平。依托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资金,以送科技下乡、农机安全培训等活动为支点,示范推广高效、智能、适用的水稻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植保无人机、低损收获机、低温循环式谷物烘干机等先进适用机具,提升水稻生产技术到位率和装备匹配度。要求每个示范点水稻种植全程采用集中育秧技术、机械化耕整地技术、机械化育插(抛)秧技术、绿色高效植保技术、机收减损技术、绿色烘干技术。示范区每个技术环节都要提供相应的水印照片佐证,示范区补贴内容为当年购买先进新型农用机械、优良品种推广、组织开展培训水稻耕种管收烘综合机械化新技术、改进种植方式、购买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社会化服务、要求在每个示范点主体制作统一树立标识标牌,明确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附件7),开展测产测效,开展区域片水稻机育秧、机插(抛)、机防、机收等现场展示演示培训等。示范点水稻耕种收全程机械化水平提升10%以上。全县开展区域片水稻机育秧、机插(抛)、机防、机收等现场展示演示培训3次以上。
(三)强化“减损就是增产”意识,提升机手减损能力
进一步加强对机收减损技术和机手操作技能的提高,做好水稻机收作业质量管控,机收损失控制在2%以内。开展水稻机收减损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强化“减损就是增产”意识。
(四)强化装备支撑,示范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农机装备
依托农机装备一体化试点项目、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更新等资金,因地制宜示范推广高效智能适用的水稻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植保无人机、低损收获机、低温循环式谷物烘干机等先进适用机具,提升水稻生产技术到位率和装备匹配度。当年新购置推广高效智能适用的机具拖拉机、履带旋耕机、水稻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植保无人机、低损收获机、低温循环式谷物烘干机等江西省补贴目录内机具实行项目累加补贴。参照2025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按补贴后价格15%补助,每台机具最高不超过10000元累加补贴。建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单产提升示范项目的联动机制,优先保障区域片新型农机装备的补贴需求。在水稻种植、收获等关键农时,依托区域片,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现场展示演示活动。
(五)强化机艺融合,打造水稻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
融合“321”行动,水稻单产提升整县推进,打造一批交通方便、位置适宜、示范效果强的千亩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各地可因地制宜,示范推广适宜当地的水稻优质稻新品种,以技术集成配套为主线,重点集成示范推广水稻机械化耕整地技术、机械化育插(抛)秧技术、绿色高效植保技术、机收减损技术、绿色烘干技术,由片及县,全面提升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助推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
五、经费安排
项目总经费 61.4万元。具体如下:
1、2个示范区总补助10万。对示范区开展两个1000亩以上的粮食高标准种植基地进行补贴,每亩50元,总示范面积不少于2000亩,补助面积以土地流转合同和实际验收测量为准。示范展示补贴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开票结算。每个示范区补助总资金不超过5万元,示范点不可同时享受其他财政项目资金补助。
2、农机购置累加补贴37.4元。当年购买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按补贴后价格15%补助,每台机具最高不超过10000元累加补贴。当补助资金突破额度时,按比例核减相应补助资金,补贴资金按照“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原则。
3、演示培训费14万元。用于全年在示范点开展水稻机育秧、机插、机防、机收等现场展示演示培训,要求不少于3次,举办全市水稻机收减损现场会一次。
4、其他。当环节补助资金未突破额度时,该环节补助资金所占比例可以作适当调剂,将调剂的资金补助不足环节,当各环节补助资金都突破额度时,按比例核减相应环节的补助资金,直到项目资金使用完为止。
六、实施步骤
本项目按照自主申报、乡镇推荐、自主购机、先建后补的程序,由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并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金额。项目奖补实行申报、推荐、审核、公示到奖补发放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2、审核公示。对乡镇推荐的主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县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公示。
3、自主购机、示范区自主建设。自主购机,示范区主体按照示范区申报审核通过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要求,自行开展示范区建设,机收损失监测点作业质量达标,符合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绩效目标表,并做好示范区实施过程记录和存档,留存好示范区实施相关合同或票据。
4、核验确认。
县农业农村局在每个示范点当季水稻收割时进行单产测产,同时联合财政和实施乡镇对示范点实施成效开展验收,填写项目验收表(附件5),对照目标值逐项核验,一一比对,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吸取教训,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成效好的示范点的方式方法。
5、公示兑付。示范区主体在示范区完成核验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种植面积证明、作业记录、采购合同或发票、产品销售发票、验收报告、验收部门确认的《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绩效目标表》等)。农机购置累加补贴主体携带机具证件向所在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实施主体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规定核算确定奖补资金数额,并通过当地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奖补资金发放至实施主体指定账户。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股负责日常工作。明确区域片创建实施区域、实施目标、技术路径等内容,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要统一树立标识标牌,明确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
(二)强化绩效评估。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实施台账,明确区域片所在区域、种植面积、种植主体、技术模式等信息;要做好绩效评估,开展跟踪问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相关评价细则(附件 6),开展实地考评。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强化总结交流。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时季节,实地了解区域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实施中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年内组织 1 次各乡镇交流,重点观摩培训水稻耕种管收烘综合机械化新技术,扩大宣传,营造氛围,确保示范一块成功一块,带动一方推广一片。
(四)强化任务落实。对标对表细化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过程记录、节本增效统计分析,帮助示范点协调对接服务对象,落实示范推广面积。对方案实施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报送总结报告及监测调查表,年终要上报全年示范工作报告。请于当年 7 月底和11月底前上报示范点测产、推进进度等情况。
附件:1.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技术路径
2.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3.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创建项目技术指导服务小组
4.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创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5.2025年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点项目验收表
6.2025年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评分表
7.2025年江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创建标牌。
弋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1:
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技术路径
为提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助推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以技术集成配套为主线,注重机艺融合,强化装备支撑。重点是以优质稻品种为基础,全程机械化技术为手段,集成推广“机械化集中育秧技术、机械化耕整地技术、机械化插(抛)秧技术、绿色高效植保技术、机收减损技术、机械化烘干技术”等农机农艺技术,配套应用“高效育秧流水线、高性能耕整地机具、高速插秧机、高速抛秧机、植保无人机、高效低损收获机、低温循环烘干机”等先进生产装备。
1.优质稻品种选择
坚持以省内自主选育品种为主、省外品种为辅,从我省现有大田种植的水稻品种中,择优遴选10个左右高产、优质、广适且有一定推广面积基础的水稻品种,探索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
2.水稻集中育秧技术
集中育秧主要工艺流程为:选种→晒种→浸种(消毒)→催芽(露白)→播种→ 覆土→浇水→控温出苗→绿化炼苗。
2.1 秧盘和育秧基质。
采用机插(抛)秧专用秧盘和水稻专用育秧基质育秧。机插早、晚稻每亩大田备足35-38张秧盘,中稻备足22-25张秧盘。机抛早、晚稻每亩大田备足561孔秧盘50-60张。
2.2 用种量。
早稻每亩大田准备杂交稻种2.25-2.5公斤或常规稻种子4.0-4.5公斤,中稻每亩大田准备撒种1.0-1.5公斤或常规稻种子1.25-1.75公斤,晚稻每亩大田准备杂交稻种子2.0-2.25公斤或常规稻种子3.0-3.5公斤。
2.3 播种。
播前做好晒种、消毒和浸种工作,露白后采用流水线机械播种,然后堆盘暗化处理,出苗后摆盘上秧板或直接摆盘于秧板。
2.4 秧田管理。
早、晚稻宜采用大型钢结构拱棚集中育秧,早稻播种后膜内温度保持25-35℃,2叶1心期后揭膜炼苗,晚稻播种后将膜的四周揭起,防止高温烧苗。育秧期间保持秧板和盘土湿润,早稻苗期重点防治立枯病、恶苗病、绵腐病和青枯病等,晚稻苗期重点防治苗瘟、稻蓟马、灰飞虱、螟虫等。
3.机械化耕整地技术
使用水田耕整机、水田驱动耙或旋耕机等机械对水田进行耕整,要求耕透熟土层,地面高度差不得超过3厘米,且土壤柔软无僵垡。
4.机械栽插
根据水稻品种、栽插季节、秧盘规格选择适宜类型的插秧机,选择适宜栽插密度,提倡采用高速插秧机作业,以提高工效和栽插质量。
4.1 大田准备。
机插前,大田不施底肥,水整地精细平整,泥浆沉降时间以2-3天为宜,软硬适度,田面水清,用手划沟分开后合拢恢复为标准,水深不超过3厘米。
4.2 栽插深度。
根据大田软硬,调整好栽插深度,以“不漂不倒、越浅越好”为原则,浅插有利于水稻分蘖,栽插深度以1.5-2.0厘米为宜,同时调整施肥器与插秧相对深度。
4.3 叶龄和秧龄。
早稻栽插叶龄为4叶1心期,秧龄控制在18-23天,中、晚稻栽插叶龄为3叶1心期,秧龄控制在15-20 天。
4.4 栽插密度。
双季稻行距为25厘米,一季稻为25-30厘米。早稻栽插株距建议13厘米左右,杂交稻每穴栽3-4苗,常规稻每穴栽5-6苗。中、晚稻栽插株距建议为14厘米左右,杂交稻每穴栽2-3苗,常规稻每穴栽4-5苗。
5.机械化植保
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依据当地病虫情报,选用绿色生物农药为主,使用自走式高地隙喷杆喷雾机和植保无人机与合适的生物药剂和高效低毒药剂结合。采用无人机低空低量喷施药剂,飞行高度(相对于作物冠层)宜为1-2 米,飞行速度为4-6米/秒,作业宽幅3-4米。机插后5-7天,除草药剂与分蘖肥混匀后一起施用。
6.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
在水稻成熟度达到90%-95%时收割。水稻联合收获机一次完成收割、脱粒、茎杆分离、谷粒清选、谷粒装袋(或随车卸粮)等工序。水稻收获时,留茬高度一般在15厘米以下。当水稻谷粒90%-95%变成金黄色、穗枝也变为黄色时,就进入收获时期,应在10天内完成机械收获。有露水或雨后作物潮湿时,不宜立即收割。全喂入式水稻联合收获机的损失率≤2.8%,破碎率≤1.5%,半喂入式水稻联合收获机的损失率≤2.5%,破碎率≤0.5%。
7.机械化烘干技术
收获的稻谷采用低温循环稻谷烘干机按多段干燥和多段缓苏进行干燥降水。一般烘干时间为8-12小时,烘干温度为45-50摄氏度。籼稻稻谷的水分控制在13.5%以下为宜,粳稻稻谷的水分控制在14.5%以下。进仓混合水分控制在25%以内,出仓时稻谷务必冷却缓苏。
附件2:
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志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廖丽娜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花旺忠 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杨小林 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成 员:刘 凯 县农业推广中心负责人
李贵喜 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负责人
周强发 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植保股负责人
王慧君 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种子股负责人
周熙玲 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袁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创建项目技术指导服务小组
花旺忠 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艺师
王玮 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师
刘 凯 县农业推广中心推广研究员
周强发 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高级农艺师
刘潇 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工
附件4:
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创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项目名称) |
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创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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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弋阳县财政局、弋阳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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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期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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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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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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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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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
融合“321”行动,创建2个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区,力争区域片示范面积2000亩,推广面积2万亩;完善提升2个水稻机收损失监测点,促进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水稻单产提升30公斤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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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 |
=2个 |
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面积 |
≥2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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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区域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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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收损失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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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单产提升 |
≥30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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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区域片创建完成 |
2025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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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监测点监测管理成本 |
≤2万元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技术到位率 |
≥9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区域片创建主体满意度 |
≥85% |
附件5:
2025年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点项目验收表
实施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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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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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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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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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示范点核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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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项目 |
核验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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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示范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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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推广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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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平均亩产(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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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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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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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人员 |
实施主体: 乡镇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 年 月 日 |
附件6:
2025 年弋阳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区域片评分表
评价内容 |
具体规定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1.组织领导 (10 分) |
成立由县(市、区)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得 10 分;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得 8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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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家指导 (5 分) |
成立技术指导服务组,跟踪记录作物生育进展和重要农事活动,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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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识标牌 (5 分) |
每个示范片均设立统一规范的标牌,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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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指导 (10 分) |
关键农时组织专家巡回指导不少于 2 次,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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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发布县级技术指导意见或方案,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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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1 次市或县级现场观摩或培训活动,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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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金管理 (10 分) |
结合全省绿色高产高效方案实施,设立县级资金台账,工作档案健全,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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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目标实现 (40 分) |
根据实施方案区域片的数量、规模等指标项数相应打分,完成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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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域片产量目标相应打分,完成得 10 分,仅达到产量目标的 80%得 1 分(不累加);否则不得分。(未达到的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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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机插率提升 10 个百分点;机收损失率控制在 2%以内,每达到 1 项得 5 分(满分 10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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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辐射推广面积,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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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息报送(3 分) |
本年度向省农业农村厅正式报送 1 篇以上宣传材料,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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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典型宣传 (5 分) |
在省级媒体宣传报道本县(市、区)水稻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成效,得 5 分;在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本县(市、区)水稻单产提升全程机械化示范成效,得 3 分(两项不累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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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领导批示 (2 分) |
水稻单产提升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获得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得 2 分;获得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得 1 分(两项不累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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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综合评价 (10 分) |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推广处根据区域片增产增效、防灾减灾、特色亮点等工作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价,两处室各有 5 分权限,两处室分数累加(满分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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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面清单 扣分项 (-10 分) |
未按时间节点提交材料,每迟交 1 次扣 1 分,上限 4 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每次扣 3 分,上限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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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