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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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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农业生产经营者:

科学使用地膜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丰富农产品供给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农艺措施。但如果不及时揭膜,回收处置地膜,导致地膜残留在土壤里,将破坏耕地结构,污染土壤环境,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当前正值春耕春种,是地膜科学使用和田间残膜清理的关键时期,现向全省农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科学使用,控好源头

(一)选好地膜

选用国标(厚度≥0.01毫米)、高强度易回收或全生物降解地膜,挑选时要查看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观察外包装有无标注生产厂名、厂址、规格、使用期等,绝不购买“三无”产品和超薄地膜。若发现有违规销售超薄地膜的农资经销商,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目前省内部分区域对符合标准的加厚高强度地膜0.015毫米)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有使用补贴,具体可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二)存好地膜

地膜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库房内,堆放整齐,严禁暴晒。全生物降解地膜还应注意产品贮存期限,一般不超过8个月

(三)用好地膜

根据作物需水需温特性和土壤条件,科学确定全膜覆盖“半膜覆盖”“膜上播种栽培”等方式与覆盖比例,避免过度使用。提倡采用“一膜多用”“适时揭膜”等技术,减少地膜残留。适宜条件下优先选用全生物降解地膜,降低回收成本,减轻环境负担。

二、高效回收,减少残留

(一)及时清理

在当季作物生育后期、休耕期及下茬作物播种前,要及时捡拾清理田间废旧地膜。揭膜前,适当清除地膜表面覆盖的秸秆、腐叶、泥水等,尽可能完全揭起地膜。对于零碎残膜,也要结合下茬种植前的起垄整地等时机,及时组织捡拾清理。

(二)全量回收

回收的废旧地膜要交至乡镇指定回收网点,零碎残膜可就近交至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点,绝不能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

(三)有效利用

鼓励用膜大户、经营主体等参与专业化回收、处置(再加工)等,形成地膜“使用—回收—处置(再生)”闭环。

三、严守法规,认清危害

(一)法律底线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用薄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残膜危害大

残膜长期滞留土壤,会改变土壤物理性状,土壤肥力下降,降低农机具作业质量,既影响作物产量和品质,又造成视觉污染和环境污染。

(三)保护责任重

地膜生产者应加快研发环保型产品,销售者严禁售卖违规产品,使用者按照规定主动回收残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严打非法产销用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共同防治农田“白色污染”。

让我们携起手来,科学使用地膜,及时回收残膜,为建设美丽江西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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