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关于恢复天津绿野机械有限公司、潍坊恺欧机械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的通知
赣农机函〔2019〕66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1日,我处下发了《关于暂停天津绿野机械有限公司、潍坊恺欧机械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赣农机函〔2019〕16号),暂停天津绿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野公司”)生产的9YQ-1800型、9YQ-2210型捡拾压捆机和潍坊恺欧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欧公司”)生产的9YQ-1800型圆草捆打捆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为6个月。暂停期间,绿野公司和恺欧公司积极协助调查、主动采取整改措施,并提交了整改情况说明和恢复补贴资格的申请,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绿野公司和恺欧公司自查整改情况,经研究,我处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恢复绿野公司9YQ-1800型、9YQ-2210型捡拾压捆机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恢复恺欧公司9YQ-1800型圆草捆打捆机在我省的补贴资格。以上产品因补贴比例畸高等原因被暂停补贴资格,此次恢复补贴资格后,须重新参与我省投档后进入补贴范围。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