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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义务教育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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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弋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政策》的通知

弋教体字〔2020〕106号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弋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政策》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贯彻落实。为了保持政策的延续性,今后在未发生原则性的政策变化的前提下,该招生方案中的条款不做更改,各学校可以一贯坚持,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好招生工作。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弋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日

弋阳县2020至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2013年规范招生工作以来,我县在招生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缓解了城镇中小学校大班额现象,切实解决了进城务工、经商、购房等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为进一步巩固成效,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积极对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在上学年招生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一、适用本招生方案的城区学校和所有农村乡镇学校

以下学校适用本招生方案:弋阳二中、方志敏中学、连胜学校、陶湾学校、花亭学校、一小、二小、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701小学、轴瓦小学、怀志希望小学、杨桥小学及华东师大弋阳实验学校等14所城镇学校。其他学校为乡镇学校。

二、学校学区划分办法

(一)城区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各学校学区划分如下:

1.方志敏中学招收弋江镇户口(但属连胜、陶湾、花亭等学校学区的除外)生源;弋阳二中初中部与华东师大弋阳实验学校初中部共享大学区,招收南岩镇户口和旭光杨桥户口生源。

2.弋江镇一小、弋江镇二小两校实行“大学区制”,招生对象为弋江镇户口除轴瓦小学、701小学、连胜学校、陶湾学校、花亭学校等学校学区以外的区域范围生源。

3. 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和华东师大弋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共享大学区,招生对象为南岩村委会、水南村委会户口生源和信江以南的城南新区生源,原则上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两校以康伯路、白马大道为界,以南到320国道为谢叠山小学学区,以北至信江为逸夫小学学区。此两校应优先安排本学区内的生源入学。

4.连胜学校:其学区为原连胜厂范围及人和家园小区生源。

5.701小学:其学区为原701厂范围内。

6.陶湾学校:其学区为陶湾村委会辖区。

7.轴瓦小学:其学区为原轴瓦厂范围及式平路花亭户籍生源。

8.怀志希望小学保持原有学区。

9.杨桥小学维持原学区不变。

10.花亭学校维持原学区不变。

实行“大学区制”的学校,在学区内根据招生计划数同时招生,并遵循就近入学、双向选择、免试入学的原则。城区所有学校同时都作为进城务工等人员子女入学的安置点。

(二)农村乡镇学校以行政区划划定学区。

三、新生招收办法

小学入学年龄要求: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初中入学要求:小学毕业学生。

(一)城区新生招收

1.各学校学区新生确定,以户籍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各学校实际容量,按学区划分出新生招生计划数。

2.城镇学校按批次招收新生。报名时,新生持本学区房产证(或祖屋证明)和户口册原件、复印件、学前完成证书(小学毕业证书)、体检结果证明等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注册。学校严格按照批次招收,凡是前一批次已经完成计划数,则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

第一批招收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的生源。报名时需提供户口册和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等。

第二批招收本学区户籍生源。报名时需提供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有效住址证明(如房产证等)、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等。如属本县外地迁入户口,必须是前一年12月31日前转迁到现户籍所在地才视为有效。

第三批招收非本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在本学区有自主房产且已入住的生源,以及根据《弋阳县鼓励农村居民进城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非本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属农村居民,在本学区已购房未入住的生源。报名时提供户口册和房产证(农村居民新购房的提供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水费、电费缴纳凭证;农村居民新购房的无需提供入住证明)、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等。

所有房产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和购房合同原件全部到房管局查验,确认真实后,学校再予办理报名。

第四批招收进城务工或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按第四条“城区学校插班生招收办法”中规定执行。

3.严格控制班额。一年级新生每班不超过45人,七年级新生每班不超过50人;其他年级不得超过55人。

(二)农村乡镇学校新生招收

农村乡镇学校招生新生不分批次,不需要携带房产相关证明和体检结果证明,但一年级新生需携带户口册

四、城镇学校插班生招收办法

城区学校原则上不得招收插班生。确因父母工作变动随迁来本学区就读的,凭父母工作调令;农村居民新购房随迁来本学区就读的,凭房产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时携带户口簿、学生转学相关手续、体检结果证明等,由学校根据实际予以安排。其他情况严格按照以下办法操作:

1.新生必须在县教体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数范围内;其他年级学生,必须是学校有转出学生,且现有班额不过大的,才能有相应数量的转入,否则没有招收插班生的指标。指标须由学校申请,经县教体局审批,决不能突破指标数。

2.做好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由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登记。由县教体局根据入学意向和意向学校的学位数进行电脑随机安排到相应学校。预登记时家长要注意一点:务工或经商的地点应该在你所填报的意向学校的学区范围内。

前四批次招收完成后,各学校公布分配到校名单。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布了名单的学校进行入学登记。申请登记时应按不同类别提供相关证明: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①户口册,②租房登记证明。此证在弋阳县房管局办理,③城区务工劳动合同(需连续务工达6个月以上)及用工单位的诚信承诺(见附件),④所在城区用人单位给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证明之一(在2020年6月之前且必须是用人单位交需连续缴纳达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证,个人交纳的无效),⑤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进城务工证明,⑥县外随迁到本县的,需户口所在地学校出具学生“学籍信息表”(起始年级除外),⑦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与学校签订承诺书)。⑧提供务工人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在务工场所的合影(必须有明显的企业标志)。

(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①户口册,②租房登记证明。此证在弋阳县房管局办理,③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④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以“91”开头,共18位,个体的社会信用代码以“92”开头,共18位),⑤厂址或经营场所的证明,⑥县外随迁到本县的,需户口所在地学校出具学生“学籍信息表”(起始年级除外),⑦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与学校签订承诺书)。⑧经营者与自己所经营的商铺合影(需有明显的商铺标志)。城北菜市场和城南集贸市场等地有固定摊点人员,除提供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摊位租赁合同(无营业执照的以租赁合同为准)。所提供证照办理时间五个月以上。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子女:①户口册,②租房登记证明。此证在弋阳县房管局办理,③税务登记证,④工商营业执照,⑤厂址或经营场所的证明等,⑥工商局出具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或工业园区及公司证明,⑦县外随迁到本县的,需户口所在地学校出具学生“学籍信息表”(起始年级除外),⑧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与学校签订承诺书)。所提供证照办理时间五个月以上。

(4)流动摊贩子女:一律安排在陶湾学校、连胜学校、701小学、花亭学校、怀志希望小学、杨桥小学等学校就读。入学时:提供县城管局开据流动摊点证明,学校在8月20日至8月26日不定期组织人员根据流动摊贩提供的在相对时间相对地点摆摊处进行核查,(其他材料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中的①②⑤⑥⑦相同)。

(5)从事其他行业人员子女:到颁发准许营运证照或监管的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并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材料中的“①②⑤⑥⑦”条提供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子女如属新生,小学加带学前完成证书(若学籍系统可查则无须提供),初中加带小学毕业证书(若学籍系统可查则无须提供)。

3.由外校返回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在现学区有自主房产,从外学区来插班的学生,必须等待学校有插班生指标,且手续齐全的方可安排。每年春季除户籍在该学区,且由外县、市、省转回本学区的安排就读,其他情况一律不安排插班。

4.插班生人数超出学校容量时,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相应方式决定招收学生。不能招收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一调剂。

5.凡非进城务工、经商或购房等人员子女及其他非正常转学范围内的生源,一律不得招收。

6.无论新生还是插班生,都必须先经过学籍管理员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比对,申报就读年级与实际情况相符方可办理入学手续,严禁出现变相留级现象。

7.特别说明:①凡是预转出的学生,转出学校要开具学生“学籍信息表”,但该生未能找到接收学校,要求回原学校的,原学校必须接收。②本县内进城务工(或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就读的所有材料必须先交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学或中心小学审核认定,认定后由学校注明该生所有资料是否真实。如真实,学校在《弋阳县2020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认定;如不真实,拒绝认定盖章,严禁不辨材料真假随意认定盖章,否则追究学校和经办人责任。③报名时需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场,需填写的表格一律由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填写。④招生学校校长是插班生身份验证和资料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如因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将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作流程

1.6月15日前:各学校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招生工作方案;

2.6月25日前:县局招生方案和学校招生方案同步公示和宣传,县局招生方案必须在城区醒目处、每一个村委会门口、村完小门口都要张贴(城区的由城区学校负责张贴,农村的由中心小学负责张贴)

3.6月25日至6月30日:第三批和第四批生源摸底。第三批生源由学校组织人员到学区内房产开发商处深入了解,摸清确切信息。第四批由各学校发出公告,公告上附“预登记二维码”,家长扫码进入系统进行申报。

4.8月15日:弋阳二中、方志敏中学、一小、二小、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华师大实验学校、连胜学校、陶湾学校、轴瓦小学、701学校、怀志小学、花亭学校、杨桥小学等组织具有该学区户口和房产(两者同时有)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登记。8月26日前,统一到公安局核验户口信息的真实性。

5.8月16日:弋阳二中、方志敏中学、一小、二小、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华师大实验学校、连胜学校、陶湾学校、轴瓦小学、701学校、怀志小学、花亭学校、杨桥小学等具有该学区户口但无自主房产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登记。8月26日前,统一到公安局核验户口相关证明。

6.8月17-18日:弋阳二中、方志敏中学、一小、二小、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华师大实验学校、连胜学校、陶湾学校、轴瓦小学、701学校、怀志小学、花亭学校、杨桥小学等在该学区有自主房产但非该学区户口的(包括其父母属农村居民,在本学区已购房但未入住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登记。8月26日前,统一到房管局核验房产相关证明。

7.8月19日:务工或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到学区内学校上交所需材料,8月20日至8月26日由学校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其入学身份,并以其家长在务工场所务工的现场照片为证。

8.8月27日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9.其他学校和城镇学校其他年级按校历安排时间开学报名。

10.报名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因家长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登记入学的,家长负完全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密切配合,服从县局统一安排,严禁对新生和进城务工、经商或购房等人员子女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编班。禁止招收不足龄新生(不得晚于2014年8月31日)、跳级和留级学生。

2.学校对进城务工、经商或购房等人员子女入学材料必须认真核查,必须通过多种方式与出具证明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查对和现场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不予登记。

3.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做到“零拒绝”“全覆盖”。本县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31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报名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4.新生登记时,要核验户口册和房产证原件,并留存户口册和房产证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时,有关证明材料都要原件留存。登记时既要有纸质登记表,也要有电子稿(电子表格)登记表。两类登记表基本样式附后。

5.学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

6.凡新生入学和插班生入学其家长都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学校签订《学校招生工作承诺书》(样本附后)。

七、民办学校招生规定

1.按计划限规模招生,严防大校额、大班额现象。从2020年秋季开始新生必须按照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班额编班。其他年级要化解为每班55人以下班额。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要以书面申请方式报教体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招生。

2.严禁掐尖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生源选拔,包括笔试、面试、特长测试等。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不得提前组织报名和收费。

八、违规处理办法

(一)违规的认定:凡未按本方案要求做好招生工作和因把关不严出现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的既认定为违规。

(二)违规的处理:

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招生工作负完全责任,一旦出现工作上的偏差,直接追究校长责任。学校年终评估一票否决,并进行如下处理:

1.新生和插班生招收超过规定指标数量,超出部分招生,责令学校退回。学校首次出现招生超限,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科级校长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处理,下同。);学校第二次出现招生超限,校长交流到偏远学校任职;学校第三次出现招生超限,现任校长就地免职。民办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首次出现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第二次出现,一年级停止招生,禁止其他年级招收插班生;第三次出现,全面禁止招生,进行内部整顿,屡禁不止者,直至停办处理。对学生尤其是后进生采取开除、劝退或劝其转回原籍及其他学校就读手段的,按上述规定同等处理。

2.出现更改学生年龄、出具虚假进城务工人员证明、一人多校登记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是责令家长纠正,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二是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视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其领导汇报。

3.严禁违规招生,一经发现,该生成绩算回原校,巩固率按流失5倍学生数扣分。对入学材料审核不严格,弄虚作假的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批,并扣除学校涉事学生数的10倍公用经费。

4.凡超出计划部分的学生数在计算公用经费时采取倒扣办法,超出部分学生不仅不计公用经费人头数,还要在原有基础上扣除与超出部分学生数的10倍公用经费。

5.乡镇中学和中心小学在审查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材料时,不辨材料真假随意开具转学证者,追究学校和经办人责任,全县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各类证明材料样式

               

                                                   

弋阳县教育体育局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印发  

弋阳县中小学生入学诚信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是对孩子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家长应为孩子树立的榜样,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我已经仔细阅读和了解了弋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明确了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1.本人所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入学所需的资料均真实准确。否则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县教育体育局安排孩子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做法。

2.本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3.本人保证配合学校认真履行监护义务。

4.本人所监护的          (姓名)只在贵校报名,如重复在其他学校报名,自愿服从县教育体育局调剂。

5.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如果预登记学校确不能容纳,自愿服从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6.大学区制学校生源在入学时要自愿服从调剂。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学校招生工作承诺书

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且繁杂的工作。稍有不慎,很容易激发矛盾。招生工作完成的好坏直接影响教育的安全与稳定,为此,县教体局对招生工作出台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责任。作为招生工作的实施主体,我校已经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我县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并理解了其内容,我代表学校郑重承诺做到:

1.新生严格按学区招生,严格按指标数招生,也绝不超指标预报名和登记,初中绝不擅自招收没有小学学籍的学生,小学绝不招收不足龄儿童。

2.保证不以口试、笔试、面试及才艺测试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

3.严格按规定上报建籍学生数据。

4.对于正常转学学生,学校应及时给予办理转学手续。

5.严格执行招生时间安排。

6.严格审查入学资料,绝不参与家长一同弄虚作假,发现资料有造假,必须坚决抵制,不予登记报名。

7.妥善安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确实不能容纳的要做好工作,疏导到其他学校就读。

8.在招生工作中不推诿,不搪塞,不随意上交矛盾,激化矛盾。

9.在县教体局的招生框架内,制定出切合本校实际的招生工作方案,细致分工,明确责任,有计划、有步骤、稳定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10.本校在招生工作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县教体局的相应处理。

学校校长(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弋阳县20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表

以下内容请用正楷字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必须与户口册完全一致。联系方式错误后果自负!

申请学校

调剂学校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民族

 

户口

性质

农户(  )非农户(  )

有无过敏史

有□  无□

如有是何种过敏:

健康

状况

①学前体检结果:

②是否生理缺陷(   )  

既往病史

身份证号

 

原毕业  学校(园)

籍  贯

 

户口所

在地

户口所在地:

户口册首页所盖章的全称:

现住址:

 

住所

性质

购买

自建

租住

家长姓名

关系

政治  面貌

是否是监护人

职业

电话

工作单位名称

 

父亲

 

 

 

 

 

 

母亲

 

 

 

 

 

其他委托监护人

所需材料是否齐全、真实(不在下述之列,证明另附)?以下内容由审核学校填写。

户口册

房产证

学前完成证书(小学)

小学毕业证书(初中)

学校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字:

其他说明事项:

注:家长必须服从调剂。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弋阳县2020年秋季进城务工等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以下内容请用正楷字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必须与户口册完全一致。联系方式错误后果自负!

申请学校

调剂

学校

申请年级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民族

 

户口

性质

农户(  )非农户(  )

有无过敏史

有□  无□

如有是何种过敏:

健康

状况

①学前体检结果:

②是否生理缺陷(   )  

既往病史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园)

籍  贯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

户口册首页所盖章的全称:

现住址:

 

住所

性质

购买

自建

租住

家长姓名

关系

政治  面貌

是否是监护人

职业

电话

工作单位名称

或居住地址

 

父亲

 

 

 

 

 

 

母亲

 

 

 

 

 

其他委托监护人

以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不在下述之列,证明另附)?以下内容由审核学校填写。

户口册

暂住证明

租房登记证明

劳务合同或其他务工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户口所在地乡镇证明

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外县转入者提供)

学前完成证小学毕业证

转学

手续

纳税

证明

工商营业

执照

计划生育

证明

户口所在地中学或中心小学意见

招生学校

审核意见

说明:弋阳二中初中部、方志敏中学、一小、二小、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华师实验学校等非起始年级已满,不能容纳插班生,请各位进城务工(经商)家长在为子女申请学校时不要选择这些学校。

如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家长请选择:陶湾学校、花亭学校、连胜学校、轴瓦小学、701小学、怀志希望小学和杨桥小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审核,该生家长所提供的材料:

学校校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校长签字:  

(公章)

材料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家长必须服从调剂。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出具证明单位的承诺书

兹有          同志在                      (填务工单位)从事          工作(填工种),该同志从        日开始在我处工作,月工资      元。

我处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个      月。该同志的儿子(女儿)姓名          ,准备在          学校就读     年级。

我单位承诺: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实,自愿承担一切后果。且同意各学校和县教体局将我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所开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法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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