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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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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赣教发[2018]5号)、《关于印发<上饶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饶教字〔2025〕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县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弋阳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立德树人,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融通发展,优化招生办法,强化信息安全,提高工作实效,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计划编制

1.按照《弋阳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各高中学校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弋阳一中、华东师范大学上饶实验中学实施普通高中均衡生计划。

2.严格执行省市下达的招生计划,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成班率控制在55人以内。

三、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该批次志愿是省重点高中及省重点建设高中志愿,设均衡生类志愿、统招生类志愿、特长生类志愿(具体志愿设置及学校以网上系统设置为准)。

第一批次学校有:弋阳县第一中学、华东师范大学上饶实验中学。

均衡生类单志愿:弋阳县第一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上饶实验中学二个学校选一,凡是符合均衡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填报均衡生志愿,已作为均衡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计划的录取;

统招类平行志愿:考生可在该志愿栏填报2个平行统招志愿(弋阳县第一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上饶实验中学)。先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初中学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考生按先“重点高中第一志愿”、后“重点高中第二志愿”的顺序检索投档,已按“重点高中第一志愿”录取的则不再检索“重点高中第二志愿”。

特长生类单志愿:第一批次特长生类招生学校是弋阳县第一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上饶实验中学,参加了我县普通高中特长专业测试且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第一批次规定成绩以上的考生可填报此志愿(弋阳县第一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上饶实验中学二个学校选一)。

第一批次录取投档顺序:先均衡、再统招、最后特长生。

第二批次:该批次一般高中志愿栏有特长生类志愿、统招生类志愿(具体志愿设置及学校以网上系统设置为准)。

第二批次的学校有:弋阳县第二中学、弋阳县第五中学、弋阳县私立育才学校(民办收费)。

特长生类单志愿:第二批次特长生类志愿学校是弋阳县第二中学。参加了我县普通高中特长专业测试且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第二批次规定成绩以上的考生可填报此志愿。

统招生类平行志愿:第二批次统招生类有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该志愿栏填报三个平行统招志愿。把最想读的学校填在第一志愿栏中,第二想读的填在第二志愿栏中,以此类推(具体志愿设置及学校以网上系统设置为准)。

第二批次录取投档顺序:先特长、再统招。

中职类批次:相关中职类,具体志愿设置及学校以网上系统设置为准。

以上批次视考生报到情况安排征集志愿,具体以“上饶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志愿填报、成绩查询时间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网上估分填报志愿。集中填报时间为6月20日上午8:00至6月25日18:00(志愿填报截止后不得再进行修改志愿)。

职业高中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0—28日。

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缺额征集志愿填报,每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均安排缺额志愿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另行发布。

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日上午9:00。

五、投档次序

根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如考生分数相同,则一并录取。

(一)第一批次省重点高中(投档顺序:先均衡、再统招、最后特长)

先进行均衡计划录取,根据均衡招生计划分配方案以及考生均衡志愿,分校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初中学考总分(845分)的70%,即592分,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全部转为面向全县统招。已作为均衡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计划录取。

再进行统招计划录取,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先由计算机根据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再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考生按先“重点高中第一志愿”、后“重点高中第二志愿”的顺序检索投档,已按“重点高中第一志愿”录取的则不再检索“重点高中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最后进行特长生计划录取,依据《关于做好弋阳县2025年普通高中学科特长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合格考生志愿、招生计划、综合成绩进行投档。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进行征集。

(二)第二批次一般高中录取(投档顺序:先特长、再统招)

先进行特长生计划录取,依据《关于做好弋阳县2025年普通高中学科特长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合格考生志愿、招生计划、综合成绩进行投档。未完成的计划转为该校统招计划。

其次进行第二批次统招文化生类计划录取,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先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初中学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再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考生按先“一般高中第一志愿”、后“一般高中第二志愿”的顺序检索投档,已按“一般高中第一志愿”录取的则不再检索“一般高中第二志愿”,依次类推。计划未完成的进行征集。

(三)中职类批次

录取办法详见《弋阳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

六、相关要求

(一)公布招生录取信息。普通高中应依据市、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核下发的预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印章后,方可下发录取通知书,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或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格规范录取规则。已被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参与同批次征集志愿的填报及录取,只能参与下一批次志愿的录取及征集志愿。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学生。

(三)随迁子女转录办法。需提供当地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考生在考试地可录取相应层次的普通高中证明(含当地初中学考满分值及每学科考试成绩),到县教育考试中心递交相关材料(时间:7月15—24日),县教育考试中心严格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相关材料上交市教育考试中心复审和办理转录手续(时间:7月29—31日)。办理转录的考生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四)普通高中录取执行限时报到制。没有参加2025年初中学考的学生,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五)规范民办高中收费。我县民办高中只有一所,即弋阳县私立育才学校,其收费执行发改部门批复的当年该校收费标准。

(六)做好宣传及志愿填报指导。各初中学校须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与解读,提高考生及家长的知晓率。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咨询与指导,不得误导诱导,不得代报替报,严禁篡改考生志愿,确保我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阳光、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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