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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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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主要职责:

(一)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县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相应对策。

(二)负责全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的指挥、疏导,日常路面巡逻,依法查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参与、配合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和车辆的行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科学管理交通,合理渠化道路,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合理设置、安装道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为道路施划标线等,负责对各类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

(四)处理交通事故现场,侦破逃逸事故案件,依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五)依法加强对全县各类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

(六)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五进”制度,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七)对全县大型活动进行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大型警卫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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