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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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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弋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公开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和格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公开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5个类别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政务动态、重点项目建设、项目批复、行政事业及涉企收费等信息,发布降成本优环境、六稳六保等重要政策等文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同时通过微信、报刊等新闻媒介,及时将大队的政务动态,法律法规、警务公示公告等事关民情民生、社会热点等方面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有效回应了群众的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

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

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

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解读回应创新性有待提高,虽增加了政策文件的图文解读材料,但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不断提高可读性;

  2.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公开的内容依然存在错别字、链接失效等问题,栏目更新时效的追踪检查还亟待更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3.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目前,主要采用的信息公开方式为文字或图片形式,信息发布形式较单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后,大队将继续按照市、县的有关要求,狠抓落实,规范内容,丰富载体,创新机制,认真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大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1.进一步推进政务平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一是进一步加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和平台知识的学习,全面掌握平台功能运用。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大队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2.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公开水平。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与时效性。二是积极探索动态影像发布、主要领导政策解读答记者问等政务信息公开模式,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3.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一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借助重要时间节点,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多措并举持续开展政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建立信息发布长效机制。完善建立内部考核、定期督查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要求以部门为单位主动公开信息,保证信息的数量、质量与时效,做到信息发布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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