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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暨 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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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江西工作
重要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1 年全市生态环
境保护暨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针对排查
出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现就 2021 年全县生态
环境保护暨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
求,落实省市县全会和“两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
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常态化
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减
污降碳协同,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推
进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
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巩固和提升生态环
境质量,奋力谱写打造“两新两地”弋阳的美丽篇章,让弋
阳的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二、主要目标
(一)环境质量方面
1.全县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 26 微克
- 1 -/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 24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
数比率控制在 95%以上;
2.全县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
达到 90%以上,其中,国控断面水质和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
上级下达我县的考核目标,劣Ⅴ类断面比例为零;
3.地下水国考点位质量Ⅴ类水比例控制在上级规定的
范围之内。
(二)应对气候变化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面
1.全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达到
“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2.单位 GDP 能耗达到“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十四五”规划
时序进度要求;
4.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
氨氮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三)环境风险防控方面
1.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3%以上;
2.全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以上。
(四)生态保护方面
1.生态质量指数稳定在上级规定的范围之内;
2.森林覆盖率稳定在上级规定的范围之内;
3.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稳定在上级规定的范
围之内。
(五)人居环境改善方面
- 2 -1.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96%以上;
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2%以上。
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城乡环卫“全域一
体化”行政村基本实现全覆盖;
4.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 10℅以上, 农村重点
黑臭水体消除 10℅以上。
以上目标如果是需要省里下达的,以省里下达的为准。
三、主要任务
(一)系统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
1.编制实施“十四五”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提
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思路,深入谋划
“十四五”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举措和保
障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
任务有效落实。(责任领导:黄旦辉;牵头单位:县生态环
境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街道办、高新园区,
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办、高新园区落实,不再列出)
2.统筹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围绕生态环境保护
重点领域,编制实施“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重点流域水
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
境保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形成以综合规
划为统领、各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责任领导:黄
旦辉;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
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 3 -3.研究现代化生态弋阳建设远景目标。锚定到 2035 年
“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制
定现代化生态弋阳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合理设置阶段性
目标和任务,研究起草现代化生态弋阳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指
导意见,持续推进现代化生态弋阳建设。(责任领导:黄旦
辉;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二)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围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提升,实施十五大攻坚行
动,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实施“一湖清水”保护攻坚行动。为实施保护好鄱阳
湖“一湖清水”总体目标,在全县范围组织实施信江、葛河、
横峰河、方团水库、水碓李水库等河道水库,饮用水源,山
塘水库等水体水质保护攻坚行动,全面禁止向水体排放污
水、倾倒污染物;全面巩固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成果,强化岸
线环境治理,坚决制止和查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
法行为;持续巩固河道水体禁捕退捕成果;扎实推行“河库
长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问题整改,强化督查暗访,对
破坏水质行为实行最严厉的惩罚,保护好“一湖清水”“一
江清水”。(责任领导:丁立明;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
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
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2.实施城镇排水系统改造提升攻坚行动。县政府统筹实
施弋阳县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改造提升(2021—2023)三年攻
坚行动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1—2023)三年攻坚行
动,彻底解决污水直排、跑冒滴漏和污水错接、混接、漏接
- 4 -等问题,完成三年攻坚行动的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张善
冬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
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
县水利局、县市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弋投集团、
电、气、通信各类管线单位)
3.实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快高新园区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不断
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涉水企业应纳尽纳,做到“清污分
流、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
连胜小区污水处理站确保 2021 年建成并正常运转。加快淘
汰落后产能,对排查出的落后产能及时按要求淘汰到位。压
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
放。(责任领导:黄旦辉;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
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
改委、县市管局)
4.实施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升攻坚行动。加强城市大气
扩散气象条件预报和秋冬季污染潜势预报。深入推进城市扬
尘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移动源综合管控,控制露天焚烧,
巩固烟花鞭炮禁燃禁放成果,加强油气回收治理。(责任领
导:张善冬;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市管局、县气象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中国石化弋阳分公司、中国石油
弋阳分公司)
5.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实施县级城市
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行动,确保黑臭水体零存在。(责任领
- 5 -导:张善冬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
各乡镇、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6.实施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对我县生活
垃圾填埋场实施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压实整治责任,解决生
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和渗漏液处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渗滤液
达标排放,立即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处理立项、可研、设计
等前期工作,根据设计方案制定工期计划。(责任领导:张
善冬;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7.实施餐厨垃圾整治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
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行为,做到餐厨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
源化利用。加强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餐厨垃圾减量
化和资源化水平,建立完备、覆盖城乡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体系,实现餐厨垃圾集中统一收运和无害化处置。(责任领
导:张善冬;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县卫健委、县市管局)
8.实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坚持创新驱动,注
重可持续发展,不断推进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输
监管水平,转方式、调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加快淘汰
老旧车辆,健全巩固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
储存、使用不合格油品何车用尿素行为。重点开展船舶码头
环境污染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检查港口码头是否具备
相应的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配套实施接受能力;船
舶是否存在乱排、偷排情况等。(责任领导:张海清;牵头
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
县发改委、县市管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
- 6 -9.实施医疗废物废水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医疗废物收集
转运处置体系建设,规范医疗废物收集、交接、运送、暂存
及处置行为,做好医疗废物处置记录;加强医疗废水处理监
管,做好日常运行记录,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能力,
确保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达标排放。(责任领导:张海清;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
10.实施固体废物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
置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固体废物
环境监管水平,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土
壤污染治理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
重金属污染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推进
“白色污染”综合治理。(责任领导:黄旦辉;牵头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交
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11.实施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摸排全
县矿山开采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抓好淋溶水处理、水土流失
治理、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违法违规开采整治,
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实现资源利
用更高效、矿容矿貌更美化、生态环境更优化、开发秩序更
有序。(责任领导:张善冬;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
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水利
局、县应急管理局)
12.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全面
排查并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开矿、筑坝、修路、建设等破
- 7 -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
整改到位。(责任领导:张善冬;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
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
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新旅局、龟
峰管委会)
13.实施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重
要湿地和湿地公园范围内侵占湿地资源和破坏湿地生态环
境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
进一步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制
度,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持续改善湿地生态质量。(责
任领导:张善冬;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
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编办)
14.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继续扎实推
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厕所革命成果。大力推广广丰区“东
阳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
的污水处理模式,在人口较少的村庄大力推行广丰区“东阳
生态湿地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县级统一监管、乡镇属地负
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台账,
分步组织实施,提升村容村貌。(责任领导:丁立明;牵头
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县城管局、县
生态环境局)
15.实施养殖业种植业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规模养殖
场为重点,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生物防护设施提升和
- 8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防禁养区复养问题;严格控制河流湖
库投饵网箱养殖,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和资源化
利用。提升种植业投入品科学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化肥农药
减量化行动,大力推广冬种绿肥,提高有机肥料使用量,完
善废旧农膜等回收处理制度。(责任领导:丁立明;牵头单
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1.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
能、优化存量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积极发
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
先进制造业发展。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加快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实施产能置换更新,
推动火电、有色、化工等行业实施降碳行动。(责任领导:
陈长开、黄旦辉;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配合单
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
环境局、县林业局)
2.制定全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全县二氧
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全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
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碳达峰政
策行动。(责任领导:黄旦辉;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县直单位)
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强化统筹协
调,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一谋划、统一
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突出协同效应,把降碳作为源
头治理的“牛鼻子”,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
- 9 -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系统和经济
社会各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研究,加强重大气象灾害和气候变
化对生态安全影响的监测、评估和预警。(责任领导:黄旦
辉;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气象局、县发
改委、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市管局、县
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
局)
(四)加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问题整改
抓紧完成上级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全面的大排查、
大整改,严格整改标准,确保效果巩固、不再反弹,不再引
发新的投诉,严格问题整改台账管理。
1.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2016 年中央环保督察及 2018 年“回头看”反馈的需要限期
整改的问题及信访件,力争 2021 年 1 季度基本整改到位,
同时做好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工作。(责任单位:县生
态环境局,各相关县直单位)
2.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2020 年,
我县没有发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坚
持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防止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
露问题发生。(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城
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
县林业局)
3.强化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省级
环保督察反馈的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及信访件,力争 2021
年完成 90%以上。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需要限期
- 10 -整改的问题及信访件,力争 2021 年完成 80%以上。(责任单
位:县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县直单位)
四、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重大
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是总
指挥,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本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负总
责,各乡(镇)街道办、高新园区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
环境问题负总责。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
作作为首要任务,做到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
政班子成员要按照“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发展
管环保”的要求,牵头做好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各攻坚行动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方
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
和责任人员,于 4 月 7 日前经分管县领导审定后印发并报县
环委会办公室备案。
3.加强调度推进。县环委会办公室要统筹抓好全县生态
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调度、协调和推进工作。县环
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
战工作的协调推进。各攻坚行动牵头单位要建立定期调度机
制,并将每季度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环委
会办公室将各攻坚行动每季度推进情况汇总报县委、县政
府,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4.严格督查考核。县环委会办公室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特
别是十五大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
防治攻坚战考核方案;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十五大攻坚
- 11 -- 12 -
行动专项督查,形成督查专报报县委、县政府。对攻坚行动
推进有力有效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表扬,对督查中发现
的拖延、敷衍和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和工作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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