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快速有效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推进森林防火工作从季节性防火转向长年防火,持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防控水平和防控效果,调整充实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指挥长,乡分管林业领导任副指挥长,乡属各部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乡森林防火灭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工作站,分管林业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工作站人员任工作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省、市、县提出的各项工作指标,不断提升森林火灾防范综合能力,全乡累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确保全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各村、乡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超前部署,周密安排,把各项责任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
各村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村规民约和管理模式,使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从“要我管理”向“我要管理”转变。各村挂牌设立“森林防火办公室”,墙上有制度,室内有应急物资,有值班表、山头包保责任分解表、森林防火巡查台账记录,有一支不少于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
(三)依法治火,强化防火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村到组,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做到森林防火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完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对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不作为,造成重大火灾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氛围,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教育。
1.车辆宣传。森林防火期内,凡是晴天,乡护林防火办公室每天要派宣传车在各村、村民小组流动宣传。3.标语宣传。各村寨主要路口和醒目位置要设置永久性标语1条以上,每个自然寨张贴宣传公告3张以上。在重要林区进出口都要有“禁止用火”的提示。4.资料宣传。各村居要将《禁火令》张贴到各自然村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5.会议宣传。乡党委、政府和防火指挥部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包村领导干部和驻村干部要在村召开村级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包组干部组织各村民组召开森林防火群众会。6.学校宣传。各中小学负责组织通过微信群等通讯平台开展“森林保护的意义和森林火灾”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形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强烈思想意识。7.电信、移动、联通通讯平台宣传。采用短信、微信等现代通信工具开展护林和防火宣传,传递生态保护和森林防火正能量,增强造林绿化和森林保护意识。
(五)加强督查,保障防火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好森林防灭火督查制度,乡纪委全年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人员安排、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督查;对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节日及森林高火险期等重要时期的卡点值守、值班等情况进行督查;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不力、人员物资配备不足,卡点值守、值班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执法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推进森林防灭火信息化建设
1.逐步完善森林防灭火基础信息建设。
(1)完善森林防灭火日常信息收集。利用现有互联网+
森林防火督查系统和网络工具(网站、邮箱和微信群等)对人员、物资、火灾案例、处置措施等信息进行收集和统计,方便今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
(2)加强森林防灭火监测信息收集。村、各部门、护林员巡查要对巡查区域认真检查,对火灾隐患和相关信息要及时上报和清理。
(3)加快森林防灭火信息化建设。制定科学的森林防灭火信息化发展规划,发展新型信息工具,适应当前森林防灭火大环境,有利于森林防灭火信息互通共享、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和规范化等工作的开展。
2.逐步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移动通讯系统建设。
逐步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移动通讯系统建设。及时更新和补充常规通讯设备,保障森林防灭火的现场信息收集、预警响应、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把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森林防火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不仅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而且事关生态资源、林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各村、乡属各部门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将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确保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位
要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森林防火“一把手”负责制,乡乡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细化权责,形成责任体系,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山头地块。
(三)资料报送
1.各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村支书负总责,落实片区包保责任人和巡山巡查人员(村干部、护林员),并将包保责任人员名单反馈至乡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作为推动工作、追责问题的重要依据。
2.各村要全面摸排本村的痴、呆、傻人员,并将摸排名单反馈至乡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作为野外人为火灾隐患重点监测对象。
3.各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村支两委干部、护林员须确保手机全天候畅通,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灭火。
4.各村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执行每日森林防灭火值班情况逐级报告制度,收集到的信息情报于每日16点前报送至乡林业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