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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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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依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按程序组织第三方开展决策效果评估工作。承办处室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各处室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预计决策时间

听证

1

出台江西省萤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建材工业处

2023年第四季度



2

出台江西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产业政策处

2023年第四季度



3

出台江西省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软件服务业处

2023年第四季度



4

出台江西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实施细则

中小企业处

2023年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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