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高新区管委会结合2020年度的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弋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y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弋阳县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电话:0793-5909909,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新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园区企业、社会群众的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高新区始终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为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好、做优,高新区配备专人管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重大项目建设、惠企政策、“党建+好商量”以及年度单位的预决算等情况公开在平台上,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依法保障园区企业和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强化执行力度,在行动上贯彻落实。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全面公开,保证公开信息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高新区管委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研究、事中审核、事后监督,一抓到底。
(四)平台建设
高新区管委会设立了企业服务大厅,配套相应的软硬件设施,每周安排窗口服务人员对企业的问题进行解决,定期组织服务人员培训,规范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增加办事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
为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1.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规范建设。
主要包括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预先审核和备案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以制度约束,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2.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严肃问责。
由纪工委监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负责人,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批评教育。
3.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
高新区管委会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将惠企的部门文件、规章、政策等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增加办事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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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部门集中采购 |
5 |
400.82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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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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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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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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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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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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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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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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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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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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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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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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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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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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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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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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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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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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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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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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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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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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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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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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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管委会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相应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性不强,少数干部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不足,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二是多样性不足,信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需进一步拓展。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高新区管委会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条例,切实增强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下基础。二是借鉴优秀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学习优秀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的做法,不断创新和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