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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2024年机构改革后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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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后勤服务、财务和财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人民武装、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发展、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人才)、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社会工作、群团组织等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拟定乡镇(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和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协助税收征管工作,加强财源建设。负责经济指标考核数据统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商引资政策,管理和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负责乡镇(街道)工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粮食、林业、水利、商贸、旅游、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等工作。协调审计、物价、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和民生服务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承担乡镇(街道)民政、教育、体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社保、残疾人权益、退役军人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推行基层网格化建设和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并协调综治工作平台。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协调派驻部门,推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服务工作流程,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维护政务服务网等信息系统的运行,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供农、林、水、牧、渔产业的技术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就业创业扶持、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赋权、委托,依法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社会保障、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文教卫生等行政执法,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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